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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康民
報載新疆某地的美食節,有人用自製的囊坑烤出一隻重七百斤的全駱駝。並且說明這個囊坑高達四點五米,周長二十七米,要用七天才能烤成。說這是獻給中外遊客的「最尊貴的禮物」,又說往後將以烤駱駝參加全國美食大賽。
報道圖文並茂,表示要用起重機才能從坑裡吊出烤駱駝。
消息令人噁心。難怪有人譏諷中國人說,除了天上的飛機,海底的潛艇,甚麼都能吃。
駱駝當然不是瀕臨絕種的受保護動物。但人們見識的是,駱駝能在沙漠上馱�茩垠囿熙f物前行,任重道遠,是一種可愛的動物。
我在旅遊新疆、甘肅和埃及時都騎過駱駝。在帶領一個人大代表團訪問新疆的時候,曾到自治區蒙古自治州的博樂,參加他們的一個民族節目。這個叫做那達慕大會讓我們大開眼界。其中有一個節目,是向尊貴的客人贈送一頭駱駝。這頭駱駝由我代表接受。
大家都十分高興,爭相與這頭披紅彩帶的駱駝拍照。
那麼,這頭駱駝如何帶回香港呢?又如何去飼養呢?主人家也想得周到,說就在這裡寄養吧,你們甚麼時候要,就來領取。
當然這是一個儀式。事隔近二十年,駱駝也許老了,也許安息了,我們不知道。
這是我個人和駱駝的「交情」,因此想起把活生生的駱駝燒烤,心裡感到難受。
正像有許多人家養有寵物狗隻和貓兒的,都不會嗜好吃狗肉和貓肉。香港有西方人的傳統,所以法律禁止宰吃貓隻。
至於一些瀕臨絕種的動物,如天上的某些飛禽,海裡的某些鯊魚類和海豚類,森林裡的老虎等等,國際法律都是嚴禁捕殺的。
試想想,如果有人把樣子極可愛的熊貓,捕而殺之,剝皮吃之,人們會作何感想?
新疆的這個烤吃駱駝的不良習俗,應該勸說取消,不應再加以宣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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