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指導香港基本法起草所闡釋的「新香港」政治發展觀回溯(之五)
齊鵬飛教授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 中國人民大學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
(續前文)而且,這種關於「雙普選」方案的公眾大討論,本身就是香港社會必然要經歷的、非常有意義和價值的一次普及性的基礎民主教育和民主訓練洗禮。只要香港各界人士、各派勢力,都是從「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大局出發,從為實現香港社會的長治久安和可持續發展讓這個「東方明珠」永葆璀璨而創造有利的政治發展環境和政治保障的根本目的出發,只要香港各界人士、各派勢力,都是秉持法治精神在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的規定之前提和基礎上務實討論、理性對話,求同存異、包容共濟,就一定可以逐步尋找到一個讓各有關方面和香港民眾的絕大多數都認可、都接受的扎實推進香港政制改革和民主化進程的「路線圖」以及眾望所歸的「雙普選」操作方案。
何況,即使我們相對樂觀地推測,由於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香港各界人士、各派勢力的集體智慧,尋找到了一個打破目前僵局的「求同存異」之解決方案,可以在2017年如期依法實現全體香港選民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的既定目標,那也並不意味着香港以「雙普選」為目標指向和主要內容的政制改革和民主化進程就已經畫上一個句號或休止符。2014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引述專程赴深圳會見香港各界人士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的話:「香港的民主化進程不會到2017普選行政長官就停滯。中央支持香港發展民主,但民主發展需要符合當地的實際情況,要循序漸進,而2017普選行政長官不是民主發展的終點 。」
同月,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多份報章撰文指出:「有人質疑2017年的行政長官普選辦法是終極安排,以後都不會再修改,故採取『now or never』或『all or nothing』(孤注一擲)的態度,這是不對的。因為,根據香港《基本法》循序漸進的原則以及香港的實際情況,未來完全有可能進一步修訂,例如擴大『提委會』的廣泛代表性,以及改善提名候選人的民主程序。」她特別強調:「不少人把2017年的行政長官普選制度看成是香港政制改革和民主化進程的終局,令不同的陣營更加壁壘分明,捍衛自己支持的普選安排。」在這一點上,她的個人看法是,在2017年行政長官實行普選後,相關制度仍可作出完善。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是重要的一步,這一步一踏出後,全港500多萬的合資格選民就可以「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這個特區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永遠不會走回頭路,而是再往前走,可以不斷完善 。
近期,香港社會內部也有相當一部分人明確表示,即使將來通過的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方案「不完美」,有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但「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畢竟是香港以「雙普選」為目標指向和主要內容的政制改革和民主化進程中邁出的重要一步,具有「里程碑」意義,總比「原地踏步」要好。如果可以「袋住先」,何樂而不為!而且,只有邁出這關鍵的一步,有了這個必要的基礎和前提條件,才可以進一步推進和完善「雙普選」的政制改革和民主化的進程和方案。(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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