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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海鳴
屠海鳴 香港僑界社團聯會永遠名譽會長、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中國僑商投資企業協會副會長、上海市政協常委
「佔中」已經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近日,有商戶就「佔中」造成的損失向發起人戴耀廷索償,更有無數市民呼籲,依法追究「佔中三丑」的法律責任。大律師公會聲明清楚點出了「佔中」行為觸犯刑法,「公民抗命」不能作為答辯理由。事實上,「佔中」具有明顯煽動暴亂的特徵。只有依法追究「佔中」搞手的刑事責任,才能避免香港以後再次出現這樣的亂港行為,才能恢復和維護法治的尊嚴。
「佔中」損害巨大 「三丑」惶恐不安
「香港還有多少家庭可供糟蹋?」香港科技大學經濟系教授雷鼎鳴測算,「佔中」至10月7日,保守估計經濟損失已達3,500億港元,即香港人均損失5萬港元。香港大學8日發表最新香港經濟預測報告,將今年香港全年經濟增速預期由原來的3.4%大幅下調至2.2%。「佔中」發生後的經濟發展指數與就業狀況指數,分別比「佔中」前下跌了16.3%和8.3%。若「佔中」持續,香港遭受的各方面損失將難以用數字來估計了。
「佔中」禍港還不僅限於經濟領域。「佔中」造成交通阻塞、學生停課、民生凋敝,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佔中」引發社會成員之間互相仇視,已發生多起互毆事件,嚴重扭曲了一些港人的心態;「佔中」衝擊了香港和諧共生的多元文化體系,嚴重損害了港人的核心價值。由此可見,「佔中」的負面影響不僅在經濟方面形成「外傷」,更在社會、文化等多領域形成「內傷」;不僅殃及香港的繁榮,更在衝擊香港的根基;不僅禍害當下,更在波及長遠。
正因為如此,香港市民、特區政府、中央政府都忍無可忍,向「佔中」發出了怒吼。面對反擊,「佔中」搞手惶惶不可終日。
找個「替罪羊」 換個行頭再登場
前幾天,沉寂多時的「佔中三丑」之一的陳健民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說,今次「佔領」行動並非「佔中」,「佔中」創造不到這樣的局面,並稱如果是「佔中」的話,9月28日警方施放催淚彈當天已經退場了。這個無恥的說法,暴露了「佔中」推手的險惡用心。如果「佔中」在9月28日已結束,為何不早向公眾交代?而要四處向「佔領區」示威者發號施令呢?很顯然,他「自貶身價」的言論完全是推卸責任。
「佔中」已是「樹倒猢猻散」,「三丑」既要推卸責任,又不甘心失敗的結局,便暗地裡策動學聯換個行頭再對抗。他們則全部「潛水」,不再代表所謂「佔中大會」放話,他們以「有權保持沉默」的方式「自我保護」,以免所吐言論將來成為呈堂供詞。
可憐一幫富於激情、閱世不深的學生今番要當「替罪羊」,他們都是回歸前後才出生,對回歸前後的制度差異感受不深,對香港的歷史了解不多,對「一國兩制」的內涵認識不夠,對世界民主發展的規律更是知之不多。「佔中三丑」利用學生這些弱點,把學生當玩偶,用心何其狠毒!
禍港亂港 罪責難逃
「佔中三丑」的如意算盤能打響嗎?香港大律師公會日前發表的聲明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大律師公會就「法治及公民抗命」議題的聲明點出了「佔中」三要害:「佔中」長期及大規模佔領公共地方及道路,造成交通阻塞,這種行為觸犯刑法;在刑事檢控中,「公民抗命」不能作為答辯理由;「佔中」詆譭討論憲制及法律原則問題,是對法治精神的公開詆譭,香港政改方案必須在基本法框架下進行。聲明點出「佔中」三要害,剝去了「佔中」的道德光環,撕下了「佔中」以「公民抗命」爭取「公義」的外衣,讓違法「佔中」赤裸裸地站在了公眾的面前。
「佔中」推手們應負什麼法律責任呢?先看看「佔中三丑」之一的戴耀廷的「供詞」,戴耀廷去年1月在報章上發表《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的文章,說「由示威者違法地長期佔領中環要道,以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迫使北京改變立場」;「佔中」以迫使「警方除非出動催淚彈和防暴隊,否則不能驅散示威者」,這說明,違法「佔中」具有明顯煽動暴亂的特徵。
近日,就有多位法律界人士指出,「佔中」策劃者觸犯的刑法包括《刑事罪條例》第9條、第10條的煽動罪,罰款5,000元及3年監禁;《公安條例》第19條,罰款5,000元及5年監禁等。事件涉及引致重傷、縱火,最終均可判「終身監禁」。只有依法處理「佔中」帶來的各種損害,才能避免香港以後再次陷入這樣的亂局,才能恢復和維護法治的尊嚴。
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今天,所有有良知和責任感的市民應攜起手來,與港府和中央政府一同堅守「法治底線」,決不能讓禍港亂中的「顏色革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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