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繼港大學生會早前衝擊校委會後,中文大學、嶺南大學學生會也計劃在校內「搞抗爭」,聲稱要「狙擊」各校董,破壞「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學聯要求修改大學條例及特首出任校監的制度,但大學條例及相關制度一直行之有效,特首出任校董會校監以及委任部分校董會成員的規定,是世界潮流。本港高等院校應專注教學及提升研究水準,擺脫政爭,否則在全球院校競爭激烈的情況下,本港大學只會不進則退。
雖然各界都希望校園可遠離政治,但部分大學生卻一味在校內「搞抗爭」。特區政府早前公佈委任5位嶺南大學新校董,嶺南大學學生會聲稱,他們的短期目標是要「否決」5 名新任校董的任命,更預告會於今日的校董會會議時發起示威,當面質詢各校董,又威脅稱「不保證屆時不會出現混亂」。中大學生會亦稱要於本周二校董會會議時「狙擊」校董,要求他們就「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表態。有嶺大校董批評,校園政治化加劇,令學校永無寧日,直斥學生言行是完全違背嶺大推動的「博雅教育」。
校董無償貢獻學校應受到尊重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強調,現任校董會成員不單貢獻其專業知識,部分人更為學生籌款及設立很多獎學金,而每間院校的校董會和特區政府一樣,完全尊重及支持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核心價值,「我希望大家尊重現有機制,對他們要有信心,因為他們一直的表現都是為(大學)整體利益。」
從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開始,美國大學和西方主流教育思想確立了三大原則,即著名的「三A原則」:學術自由(Academic Freedom)、學術自治(Academic Autonomy)和學術中立(Academic Neutrality)。「三A原則」意味着校董的獨立性和超然性,就是「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的重要體現。「狙擊」校董,破壞「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
現在香港的大學,校務委員會或校董會是最高的管治架構,一般多數由校外人士組成,包括政府委任的成員。而且,校董會成員均無償、全力為學校整體利益作出貢獻,並支持學術自由與院校自主。校委會或校董會必須在獨立、安全、不受政治干擾的環境下,就校政作出決定。正如吳克儉指出,學校的正常運作很重要,校委會或校董會要做應該做的工作,不應該讓他們受干擾。
大學條例及相關制度一直行之有效
針對學聯等計劃發起所謂的「公投」,要求修改大學條例及特首出任校監的制度,吳克儉回應指,由行政長官擔任大學校監或監督是法例規定,有關制度及法例沿用至今,一直行之有效,他看不到現時有需要再作檢討,呼籲各界尊重現有法例。事實上,現時各院校的校監或監督由特首兼任的做法,是沿襲港英時期港督出任校監的安排。特首兼任校監的有關權力,是經過法律明確規定,已經成為香港法律,並且由回歸前沿用至今,以確保校監對大學發揮監察權力。尊重大學條例,尊重特首兼任校監的有關權力,尊重大學校董的委任機制,就是尊重法治,尊重本港大學一直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傳統。
大學條例及相關制度一直行之有效,特首出任校董會校監以及委任部分校董會成員的規定,是世界潮流。美國大學的治理機構一般稱為董事會,由12人至24人組成,其中校外工商界獨立董事可多達一半。美國的大學教育理念認為,光是教授治校,容易使教授角色混淆,且教授治校也有可能違反利益迴避的原則。由董事會治理校務則可彌補其不足,由於董事並不是學校的教授,而是來自地方士紳,且多熱心教育,可阻絕外來不當勢力的干預,因此美國認為有關大學校務發展、財務計劃、財產管理、校長等重要人事之選任,應由董事會做決策。1992年英國議會通過《繼續教育和高等教育法》,要求1992年後建立的大學設立董事會(Board of Governance),董事會主要職責是制定大學章程和確定大學理念,批准年度收支報告,保證學校資源有效使用,聘任和解聘大學行政負責人。很明顯,學聯等計劃發起所謂「公投」,要求修改大學條例及特首出任校監的制度,違反了世界潮流。
本港高等院校應擺脫政爭
本港高等院校應專注教學及提升研究水準,擺脫政爭,否則在全球院校競爭激烈的情況下,本港高等院校只會不進則退。實際上,港大陷入政爭泥沼,已導致其在國際大學排行榜上持續下跌。《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最新公佈第二屆「全球最佳大學排行榜」,港大繼早前QS及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特刊公佈的排行榜排名出現下跌後,此次在「全球最佳大學排行榜」上再度大幅下滑,從去年全球排第四十二名,急跌至今年的第六十四名。與亞洲其他大學相比,港大在亞洲的排名由去年第三,跌至今年第五,落後於日本東京大學、北京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及清華大學。本身是港大校友的教育工作者聯會會長黃均瑜認為,港大校委會及管理層近年忙於應付校內頻繁的政治爭拗,因此影響了港大的國際競爭力。港大陷入政爭導致其在國際大學排行榜上持續下跌,對本港高等院校敲響了警鐘,只有擺脫政爭,本港高等院校才能在全球院校激烈競爭的情況下,保持並提高教學及研究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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