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令儀
非法偷渡人員濫用酷刑等免遣返聲請機制大舉湧港,有的騙取社會福利做「蛀米大蟲」享受納稅人的供養,有的為了打黑工賺錢,加入黑社會,從事盜竊、行劫及販毒等犯罪活動。人道機制被濫用,偏離了制度的設立初衷,亦損害真正需要庇護者的權益。然而,儘管社會對於假難民問題已經日益形成了一定的共識,普遍建議打擊非法入境罪行,遏止「假難民」問題惡化。但包括公民黨在內的某些政團,為了霸佔民主高地,罔顧民生福利,一味盲從力撐假難民,為其留港提供法律支援,又迫使政府提供最優厚的人道援助,所作所為簡直是「倒香港人米」,與其成日掛在嘴邊的本土,顯然是自相矛盾。
事實上,為堵塞非香港居民利用酷刑聲請在香港打工賺錢的法律漏洞,特區政府早於2009年11月提議修訂《入境條例》,惟當時的「大狀黨」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即反對修改法例。去年11月,公民黨郭榮鏗又在一個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指即使有人濫用酷刑聲請,政府亦不能一概而論,將某個國家的申請者形容成經濟難民來港打黑工。明知酷刑聲請機制被扭曲濫用,明知有人別有用心地竊取香港社會的財富和福利,公民黨卻依舊以一些可笑的邏輯或說詞來粉飾太平,阻止當局「撥亂反正」,卻不知是何居心?必須指出的是,香港作為富庶的法治社會,無論基於國際義務還是人道良知,都願意對亟需人道庇護的人們提供幫助,但對象絕不是那些打着難民幌子、來港「搵世界」的假難民。偷渡來港非法入境者,沒有任何理由尋求難民身份,香港政府和廣大的納稅人,更沒有責任義務為這些人埋單。
據數據顯示,政府財政每年花費在「假難民」相關議題上的開支約達17億元之巨。這筆巨款若能夠分攤在醫療、教育和扶貧等領域,相信每一個生活在這座城市的人,就有機會獲得更好的生活,更舒心的公共服務。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這是每一個辛苦納稅的市民,最簡單樸實的心聲和訴求。公民黨既然慷納稅人之慨,以社會財富為假難民留港創造條件和便利,那麼每臨選舉之時,就不要將「捍衛本土利益」宣之於口,否則不是自相矛盾,自打嘴巴嗎?所謂魚和熊掌不能兼得,選民的利益和假難民去留,公民黨必須有一個立場和選擇。又要威,又要戴頭盔,無法凸顯公民黨面對問題時的勇氣和承擔,望其早日還社會一個說法。
雖然公民黨是指望不上了,但政府必須以民眾和社會的切身利益為施政依歸。針對當下「酷刑聲請」機制存在的問題,當局應該積極研究如何堵塞相關漏洞,加快對真假難民的甄別工作,對不合格的人士要果斷採取遣返行動。只有通過遣返行動,才能讓外界明白偷渡來港沒有前途,從根本上打消偷渡來港的念頭,降低假難民對社會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