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賣力推動的「雷動計劃」,搞了幾個月仍然「雷打不動」,權力慾作祟的戴耀廷似乎未有收手之意,日前聯同18個來歷不明的組織組成所謂「公民聯合行動」,揚言未來數月透過媒體和街站向市民解釋「雷動計劃」,並透過手機應用程式進行「雷動聲納」互動民調,讓市民作出策略性投票云云。「雷動計劃」其實只是口號,真正目的是為反對派政黨組織配票,由戴耀廷儼如反對派盟主般,把票數「分配」予不同參選名單,以爭取最多議席,其潛台辭就是把選民當成傀儡,成為戴耀廷的扯線公仔,不但違反選舉精神,更是打着民主旗號反民主,暴露的是戴耀廷的獨裁思維。
先從法律上講,戴耀廷直認「雷動計劃」為了「配票」,目的是讓更多反對派中人當選,為了達到這目的,「雷動計劃」肯定會在選舉期間向反對派支持者或是他們所謂的「聰明選民」發出「指示」,要求他們投給某些名單。否則,「雷動計劃」根本不可能發揮作用。但衍生法律問題-既然「雷動計劃」為了「促使」或「阻止」某些人當選或不能當選,這便構成選舉行為及「選舉宣傳」,成本應該計入候選人選舉開支。即是說,如果「雷動計劃」要求選民支持范國威,范國威就要把「雷動計劃」開支計入選舉經費,否則就是違法。假如范國威指「雷動計劃」與他無關,只是戴耀廷個人行為。根據現行法例,假如發佈選舉廣告涉及開支,而發佈者非候選人也非候選人選舉開支代理人,該發佈者便可能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下的非法行為,即戴耀廷要「落鑊」。市民應向廉署投訴。
從選舉倫理看,投票是選民自主行為,也受法律保障,絕不容他人左右。現在戴耀廷的「雷動計劃」,說穿了就是要奪取選民選擇權,不讓他們選出最心儀的候選人,而改為聽從他們的民調、他們的推薦。戴耀廷並為他們取了有趣的名字:「聰明選民」。然則,不聽從戴耀廷的「指示」,根據自身喜好投票,就是「愚蠢選民」,是「浪費選票」?戴耀廷憑什麼主導選民投票?如果投票不能根據自身喜好,反而要聽從所謂「指示」,要「策略投票」,這樣還是民主投票嗎?戴耀廷之流開口閉口就是爭取民主,但「雷動計劃」徹頭徹尾就是反民主、侵奪他人選擇權的行動。戴耀廷最無資格講民主。
再者,反對派各黨各派,又怎可能把自身議席都寄託到戴耀廷手上?「雷動計劃」主要依據,是所謂網上民調系統,但這套系統如何確保公平,不會有人在背後做手腳?選票是政黨生命線,在一黨之內要分票尚且難度極高,更遑論要把選民交給戴耀廷,而這個戴耀廷又難以令人信任。因此,反對派大黨根本不會聽戴耀廷所言,相反是小黨、投機者,對於「雷動計劃」卻相當有興趣。原因很簡單,正面戰場難有勝算,不如利用這個「雷動計劃」,爭取反對派「聰明選民」,還有一博之機。這個「雷動計劃」已經成為反對派投機者最後希望,難道這就是戴耀廷的民主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