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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施政減噪音滋擾

2017-07-10

顏汶羽 青年民建聯主席

香港近年因覓地建屋,社會大興土木,在建造期間對周邊居民影響嚴重。筆者期盼新一屆政府要認真檢視現行措施和施政理念是否相符。在日後制定政策時能緊貼市民需要和訴求,因事制宜地根據不同的環境和情況制定適宜的措施,彈性處理社會問題,從而達到「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為香港管治揭開新一頁。

以筆者選區的彩福h為例,近日有逾百名居民投訴表示,彩福h公屋地盤於早上七時便開始打樁工程,發出強烈噪音,此對居民日常作息造成極大困擾。可是工程承建商說已獲環保署簽發的建築噪音許可證,並批准承建商可於早上7時施工進行打樁工程。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獲噪音許可證的建築工程可於平日的上午7時至晚上7時進行撞擊式打樁工程。然而筆者認為此條例列明的工程時間未能顧及居民的需要,影響其作息時間,並對附近市民造成極大滋擾。

就此事政策的執行和實施顯然與政府「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大相逕庭,未能考慮居民基本需要。筆者建議當局應有新思維,彈性執行條例,並體察市民實際情況,例如在條例列明噪音感應強的地方,如鄰近民居,延遲工程施工時間至上午9時,減低噪音對周遭環境的滋擾,保障市民的日常生活。同時,政府亦理應因事制宜根據不同的環境和情況去執行相對的措施和調整,並非墨守成規及只按本子辦事。

筆者期盼新一屆政府能本荂u以民為本」的理念去制定政策,了解市民需要。從市民角度出發,積極地回應社區訴求,並因事制宜地彈性處理社會問題,為香港管治揭開新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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