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立人 資深評論員
「禪師問,天空大麼?弟子說,大。樹葉大麼?弟子說,不大。禪師接着問,天空能擋住人的眼睛麼?弟子說,不能。樹葉能擋住人的眼睛嗎?弟子說,能。」
回歸20年來,香港政治紛爭不斷,原因正是各種不同的政治偏見擋住了人們的視線,以至令人看不到「一國兩制」的天空。最近,退休警司朱經緯因襲擊途人罪成,被判囚3個月,有數千人集會遊行抗議司法不公。無可否認,部分遊行群眾言行過於激烈,有欠妥當,但這案件的判決確有很多值得商榷之處。
第一,朱經緯當時正在執行職務,面對複雜混亂的群眾場面,要驅散聚集的人群,警察使用適當的暴力是無可避免的,即使打錯了人,也有值得原諒的地方;第二,朱經緯在事件中並沒有任何利益,純粹屬執法行為,更何況,他所使用的暴力也極為克制,並沒有造成任何嚴重的傷害;第三,事主鄭仲恆的個人資料所見,他的言行表明他仇視警察,在79個違法「佔中」的晚上,有一半日子住在「佔領區」的帳篷內,他絕非是「無辜路人」,而是「佔中」的同情和參與者;第四,大部分「佔中」和「旺暴」的犯案者,即使罪證確鑿,行為激烈,大部分都被判緩刑或守行為,「佔中」違法者襲警也僅被判兩個月,但對依法維護社會秩序的「七警」及朱經緯,卻分別被重判兩年及3個月。
有關朱經緯案判決的評論鋪天蓋地,筆者無須再多言。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對案件的意見,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可能激起市民更大的不滿。
法官不受監督不合理
一直以來,本港有人將司法獨立視為「皇后的貞操」,不容任何人挑戰,說是要維護「一國兩制」。但問題是,目前的現狀不但不能維護「一國兩制」,反而成為「一國兩制」的負擔,那我們是否應直視呢?就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香港回歸已20年,但香港司法界人士的官式聚會仍然頂着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假髮,並引以為榮。這些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的官員,卻活在港英年代的陰影下,試問,「一國」尊嚴何在?主權地位何在?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又如何體現?
還有,拒絕聘用外籍法官、設立監察法院組織等建議,未必完全可行,卻值得考慮。首先,政府高層、立法會議員都規定必須由中國籍的香港人擔任,法官也屬高層人士,為何可以例外?第二,設立監察法院組織不等於干預司法,因為法官判案仍然擁有「獨立並不受任何人干預下作出裁決的權利。」所有司法程序仍然照現有規定進行,監察法院組織只是在判案之後作檢討,以保證判決的公平。香港是民主社會,任何權力都受到監督,既然連特首也受監督,反對派連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也敢挑戰,為什麼唯獨法官不受監督?
香港人一向奉公守法,對法官奉若神明,是什麼原因激起市民的怒火呢?要不是有人黑白顛倒,將違法亂紀之徒說成目標崇高而得到輕縱;維護法紀者卻被視作濫用權力、判以有阻嚇性的刑罰,這怎能不激起市民的沖天怒火呢?充滿政治偏見的判決天怒人怨,絕不是一句依法處理就可以擺平的,「防民之口甚於防川」,若市民心中的鬱悶得不到疏通,警察的士氣難以振作,香港也無法維持繁榮穩定。
尊重司法獨立是完全正確的,但尊重司法獨立不等於迴避問題,壓制一切批評司法的言論。相反,真正尊重司法地位,就要設法革除司法的弊病,建立良好形象,讓它像正義女神一樣活在市民心中,這才是保證香港長治久安的有效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