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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吹「港獨」是學術自由嗎?

2018-09-10

謝偉銓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立法會議員

香港最近有小撮大專學生或學生會代表,在不同場合發表支持「香港獨立」或所謂「自決前途」的言論,甚或在校園內違規懸掛大型「港獨」橫額。今年的香港中文大學開學禮,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在發言中公開鼓吹「港獨」,遭到特首林鄭月娥等多方人士譴責。他在事後聲稱,自己只是為香港爭取民主自由和就「港獨」問題進行「學術討論」,反指外界對他的批評是干預學術自由和大學自主,這是指鹿為馬的辯解。

「港獨」違反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已是不爭的事實,大學作為思想及言論自由之地,學生絕大部分已屬法定成年人,在校內對一些縱使是違法的事物作出假設性的理性討論,在學術自由原則下應予允許。問題是這位區同學並非在課堂之內,客觀地與師生討論「港獨」的利弊或是否實際可行作出分析,而是以學生會會長身份,在大學開學禮上向出席的新生及嘉賓發表演說,宣揚「港獨」。

區同學在演詞中將中國內地稱為「相鄰國家」、「北方帝國」,對作為中國特區的香港進行「殖民」,並公開呼籲其他同學效法那些已被裁定暴動罪罪成的「港獨」分子「挺身而出」,其言行顯然已超出學術討論、學術自由的範圍,與大學自主問題亦完全無關,而是公然地鼓吹及煽動他人支持「港獨」。

將民主自由與「港獨」「自決」劃上等號,是另一種偷換概念、甚至顛倒是非之說。基本法已訂明香港最終實行「雙普選」的目標,港人在回歸後享有的自由亦較港英管治時代有多無少;過去兩次政改之爭更證明,只有承認中央政府對香港的主權及《憲法》賦予的權力,再透過理性務實的溝通和妥協,香港的民主政制發展才有望向前走,任何「港獨」及「自決」主張,都只會令中央更不放心加快香港的民主步伐,對實現普選有百害而無一利。

正如特首林鄭月娥所言,真正支持及鼓吹「港獨」的香港大學生其實只佔少數,但他們往往在學生會擔任要職,不時在大學的重要典禮和場合發表「港獨」言論,令部分不熟悉香港情況的內地同胞和海外人士,誤以為大多數香港青年人都是「港獨」分子,對大學及其他學生並不公道。

事實上,近年香港的大專院校學生會的代表性和認受性愈來愈低,其幹事會選舉一般只須約一成學生投票便算有效;部分候選人及內閣為了吸引同學注意及提高投票率,刻意標奇立異,提出「港獨」及「本土自決」等激進主張,排斥內地生以至有普通話口音的新移民學生,對持不同立場的同學肆意攻擊抹黑。這種行為造成惡性循環,愈來愈少理性務實的學生願意參選,令大部分學生會不是被激進「本土派」學生把持,就是根本無人問津,「缺莊」收場。

不過,我們在批評這極少數大學生的不當言行之時,更應該對那些主張或包庇「港獨」言行、甚至公然在校園「播獨」的大學老師、政黨領袖、立法會議員及法律界人士,予以更強烈的譴責。沒有他們的誘導、誤導和縱容,香港的大專學界絕不會演變成今天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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