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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校園「港獨」須採取實際行動

2018-09-12

郭文緯

習近平主席曾明確表示「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所有的香港市民,尤其是大學生,應該都對這條廣為報道的「紅線」並不陌生。

然而,大學學生會代表卻接二連三地利用開學典禮宣揚「港獨」。香港教育大學學生會代表公開鼓吹「港獨」。與此同時,香港教育大學門口還張貼了「宣獨」的海報。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恭喜」教育局副局長喪子的海報也是張貼在這面牆上。這些學生日後是要成為老師,教育後代的。這怎能不叫人憂心?

還有些學生會代表則呼籲學生「加入革命」,將中國大陸稱為「外國」,將普通話稱為「外語」。他們到底是在哪裡被灌輸了這些有害的觀念?中央政府在許多方面取得了許多前所未有的成功,比如全面消除了極端貧窮、實現了經濟的持續穩步增長以及擴大了國際影響力。國際社會對中國中央政府取得的這些成績都讚賞有加,這些學生為什麼敵視中央政府?

儘管這些學生的行為如此極端,大學校長和政府高官的反應卻不痛不癢,只是發表「遺憾」、「不合適」、「沒有必要」這樣的評價。一位大學校長甚至聲稱只要關於「港獨」話題的討論是理性和非暴力的,便允許相關討論。幸好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對此等行為作出了義正詞嚴的譴責。

如果你們認為這種不痛不癢的反應就能震懾住這些激進的學生,令他們停止那些極具破壞性的、最終會自食惡果的行為,那也未免太過天真了。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已經表示,正計劃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到校園演講。

這不禁使我想起了習主席講過的另一句話--「為官避事平生恥」。可能很多人還不知道,香港的大學校長待遇非常好,有些校長的年薪和津貼加起來差不多有700萬港幣。既然他們能拿如此高的薪酬,當然也應為保障良好的校園學習環境作一些果敢的決定。或許他們可以回顧下香港在上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將零容忍政策與公眾教育相結合,成功清除了當時社會腐敗風氣的歷史。

當時,所有赴香港上任的新港督和警察都發誓要堅決消除腐敗,但是事實證明,他們大多數只是耍嘴皮。他們在港任職期間,腐敗依舊在「野蠻生長」。更糟糕的是,這些英國高官當中的不少人從香港退休時,都是衣錦榮歸!

除了言語上的批評,大學校長還可以採取什麼有效的震懾措施?一年前,10位大學校長發表聯合聲明,表明他們反對「香港獨立」的統一立場。現在,這些校長應該齊心協力,為所有的大學制定出一個共同的指導方針,明確說明:「雖然校園裡有言論和表達自由,但自由應在香港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更不可與《基本法》中『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規定相違背。校園內應明令禁止任何宣揚『港獨』的分裂活動,比如張貼分裂標語和海報。任何觸犯規定者都應受到紀律處分,並有可能被驅逐出大學。」

相關紀律規定制定後,大學管理層應要求各自學校的學生會確認他們的學生代表在開學典禮發表的演講是否獲得學生會背書。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學生會就須為演講內容負責。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演講者則須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內容若違規本人要受到紀律處分。此外,所有處分都應遵循透明公正的程序,最終的處分結果也應公示。這可以讓所有學生清楚地了解違反規定的後果。

大學校長也可以達成共識,讓今後所有的新生都像立法會議員那樣簽署效忠《基本法》的聲明。這一要求可以納入大學聯合招生辦法,同時,此要求也應適用於所有大學職員。

應該讓大學生意識到,他們在大學的學習費用很大一部分來自於納稅人的稅款。因此,在大學搞政治是不合適的。他們同樣應該明白,他們有回饋社會的責任。如果大學生認為這是一種不合理的交易,那麼他們大可以選擇退學。成千上萬的愛國學生都願意接替他們的位子,進入大學學習。在學校課程設置上,政府應將中國歷史規定為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必修科目,或將其納入現行的通識教育課。

最後,政府不應再拖延《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工作了。從陳浩天和一些大學學生會會長最近的言行來看,「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工作已經迫在眉睫。

(註:作者郭文緯曾任副廉政專員,現為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客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

本文的英文版原文刊登於《中國日報香港版》評論版面。翻譯:李顯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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