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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制紅線不容逾越 23條立法不能拖

2018-10-20

陳建強 香港專業人士協會會長

立法會九龍西補選提名期已結束,劉小麗雖曾作技術性「漂白」,但其鼓吹「自決」、逾越憲制紅線的立場未改,遭選舉主任依法裁定提名無效,取消其參選資格。禁止參選,僅能防範「自決」分子再次混入議會,但對於借不同包裝作掩飾、危及國家安全的言行,還需盡快完成23條立法,才能有效遏止。

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視察香港時強調,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特區基本法權威的行為,以及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及破壞的活動,皆屬絕不允許觸碰之底線。這是對「自決」、「港獨」勢力發出警告、畫下紅線。

2016年的宣誓風波,劉小麗等多名主張「自決」、「港獨」的政客混進議會,令議會運作陷進前所未有的混亂,對香港的憲政體制和社會穩定帶來挑戰。吸取上次的教訓,此次劉小麗被果斷DQ,顯示不容耍嘴皮的亂港政客再蒙混過關。要重返議會,可以,大前提是要真誠展現覺今是而昨非,以實際言行表達不再支持「自決」和「港獨」。立法會議員是特區建制架構的重要成員,不容心存逆反。

為求返回議會,劉小麗機關算盡,先是押後放棄上訴,以便與同被DQ的姚松炎分開補選,避免分票,圖提高勝算,但卻虛耗公帑。再而口頭宣稱「從不支持『自決』、『港獨』」,刪去政綱中有關支持「自決」、「港獨」的字眼,但從來沒有公開否定自己以前的言論,並臨時加入沒有明顯「港獨」色彩的工黨。如此政治變色龍,搞政治投機的「漂白」,有什麼政治誠信可言?

個別政客的進退去留不足掛齒,但立法會議員的操守茲事體大。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基本法要求每位立法會議員宣誓時都要效忠香港特區及擁護基本法,以『港獨』或『自決』作為選項的人,不能期望成為立法會議員。」

將選舉把關的重任完全交付選舉主任承擔,無論在體制上和實務上,應只是過渡安排,盡快開展基本法第23條立法,讓所有涉及國家安全或憲制紅線的爭議,都遵循法律規範去處置,才能更有效保障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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