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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既鼓吹「港獨」又要參選自討DQ

2018-12-01

黎子珍

「自決派」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既鼓吹「港獨」又要參選,甚至連村代表選舉也要參加,世界上哪有如此荒謬透頂的事?劉小麗以「自決」掩飾「港獨」立場難逃被DQ下場,朱凱廸鼓吹「和平主張『港獨』是港人受《基本法》保障的權利」,他以為自己可以僥倖過關嗎?朱凱廸理應面對「雙重DQ」,既要DQ其參加村代表選舉的資格,更要DQ其現有立法會議席。

朱凱廸最近報名參與元朗一鄉村的村代表選舉。選舉主任於26日發信予朱凱廸向他提出5條問題,要求他對「港獨」、「自決」的立場和取態作解釋。

朱凱廸所言自相矛盾

朱凱廸回覆選舉主任時,狡辯指自己不支持「港獨」,但認為「香港人應該決定自己命運」,並強調「和平主張『港獨』是港人受《基本法》保障的權利」云云。朱凱廸所言首先是自相矛盾,他一方面聲稱自己不支持「港獨」,另一方面又鼓吹港人有權「自決前途」,為的只是掩飾其「港獨」的本質;其次,朱凱廸所言荒謬絕倫,是在偷換概念,《基本法》有哪一條條文保障「港獨」?

朱凱廸「港獨」的本質,在於他「我們定必捍衛『香港獨立』作為港人自決前途的選項」的陳述,以及「要在選舉中主張自決」,並表示將「不迴避、不妥協」。在選舉主任致朱凱廸一信中,亦有提及朱凱廸在本年十月臉書上發文,表示「香港人應該決定自己的命運」。

「自決派」劉小麗早前參選立法會九龍西補選,選舉主任解釋DQ劉小麗的原因時,引用了「香港眾志」、朱凱廸及劉小麗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作出的共同聲明,當中強調「民主自決的政治意義本就是要超越所有對人民的限制,包括是《基本法》的限制,以民主的方式讓人民決定自身的命運和香港前途;若香港人要決定未來,自主命運和前途選項,我們不得不從『《基本法》是唯一基礎』的思想框架中掙脫,香港的命運應由香港人決定,而非《基本法》,更非北京或香港政府。」共同聲明又聲稱,「我們定必捍衛『香港獨立』作為港人自決前途的選項」。

違反誓言 難逃被DQ

當時輿論已指出,朱凱廸在事件中被相提並論,很有可能成為下一個被取消資格的目標。輿論亦指,朱凱廸再次提倡「『港獨』是《基本法》保障下的權利」,有很大機會被DQ日後再參選各項選舉的權利,無疑是政治自殺。劉小麗以「自決」掩飾「港獨」立場難逃被DQ,朱凱廸以為自己可以僥倖過關嗎?

「末代港督」彭定康去年9月訪港時,明貶「港獨」,暗撐以「佔中」的違法手段「爭取民主」。朱凱廸當時就露出「港獨」的面目,他在facebook發帖稱,自簽訂《中英聯合聲明》,中央以「一國兩制」之名在行「一國一制」之實,故「真正的民主與法治」,不能在香港《基本法》框架下實現,必須透過「民主自決」擺脫「前途談判」帶來的「虛假政治」。

政界人士當時就譴責朱凱廸身為立法會議員,鼓吹「港獨」和「自決」,令人質疑他拒絕履行立法會議員宣誓時的誓言。

正如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要候選人宣示是否擁護《基本法》,是選舉法例的要求,而非只根據個別《基本法》條文,如104條的規定。湯家驊強調,選舉主任在法律層面上要求候選人宣示是否擁護《基本法》,本身符合國際要求。朱凱廸聲稱「選舉主任無權進行權力以外、不合理的政治審查」,只能說明他無視法律,將合理正當的法律要求污名化。

朱凱廸由於上次負責姚松炎補選大敗收場,被反對派陣營冠以「朱隊友」的名稱,九西補選李卓人的助選隊伍中朱凱廸亦被冷落,朱凱廸心有不甘,於是報名參加村代表選舉來製造曝光率,但卻是弄巧成拙。朱凱廸不但不可能參加村代表選舉,更要面對「雙重DQ」,既要DQ其參加村代表選舉的資格,更要DQ其現有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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