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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元朗傷人案 兩青年被拒保釋

2019-10-0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9月21日的元朗靜坐示威最終演變成騷亂,衝突延至翌日凌晨,其間有黑衣暴徒襲擊持不同意見的市民,有遇襲者被拖出的士毆打,亦有傷者頭部傷口要縫17針。警方事後落案控告兩名男子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以案件指控嚴重、證據強及有潛逃風險,拒絕兩名被告保釋,須還柙至12月20日再提訊。

兩名男被告分為首被告張裕泰(30歲),報稱任職送貨員,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刑事損壞共兩罪。次被告陳澧圖(25歲),報稱裝修工人,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

控罪指,首被告於今年9月22日元朗康景街3號至19號利景樓地下襲擊李德忠,以及在元朗輕鐵康樂站無合理辯解下損壞李的黑色「小米」牌手機。次被告於同日在元朗輕鐵康樂站與一班不知名者,意圖使張灌雄身體受嚴重傷害,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兩名被告於9月27日分別在深水囃R安h及元朗洪福h被警方拘捕。

控方昨日在庭上指,有影片拍攝到首被告疑先指罵事主,繼而在事主欲乘的士離開時,與其他人用疑似棍狀物及拳腳襲擊事主致瘀傷及流血,更將事主的電話擲在地上,又透露張另涉9月12日在銅鑼灣發生的一宗襲擊案,更缺席到警署報到,冀法庭考量。

辯方聲稱首被告患自閉症,而涉及的銅鑼灣襲擊案「與公眾活動無關」,又辯稱首被告缺席到警署報到,是源於「誤解」及「害怕」,又「保證」被告如在此案獲保釋定會依期報到。

至於次被告陳澧圖,控方指有影片清楚拍到其樣貌、衣茪峔鉽I包。陳與大批人疑似用棍狀物及拳腳襲擊事主,致事主頭部受創,需縫17針。

辯方則稱,次被告中五畢業,與18歲胞弟同住,剛獲主題樂園聘用,又聲稱事主傷勢未必與陳有關。

控方強調,本案情節嚴重,反對兩名被告保釋,並申請押後審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科學鑑證被告手機、檢視錄影片段、緝捕在逃者等。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表示,首被告有不依期報到記錄,若非因本案被捕,他仍會逃避不報到;次被告的指控嚴重,擔心他會畏罪潛逃,最終拒絕兩人保釋,還柙至12月20日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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