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佩璇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特區高等法院原訟庭18日作出的一項判決,裁定香港《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部分條款不符合香港基本法,並裁決《禁止蒙面規例》的主要內容不符合相稱性標準,令這一條款無效。這一判決,令很多市民不理解,甚至憤怒。
就民眾對法律常識的認知來看,法律是調整人們行為或社會關係的一種特殊規範,規定了人們可以做什麼,應當做什麼或者禁止做什麼,它是保障社會安定、保障民眾各項權益不可或缺的「武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在回歸前早就訂立,回歸後作為原有法例被保留下來,從沒人提出異議,何來不符合基本法或違憲?
5個多月的動盪令香港這座世界名城火光不斷。蒙面暴徒燒毀地鐵,擲磚堵路,砸爛商舖,對普通人施以私刑,毀壞高校,令動亂不斷升級,已經到了難以控制的地步。民眾怨聲載道,止暴制亂的呼聲日益升溫。特區政府在各方壓力下,不得不運用《緊急法》賦予的權力訂立《禁蒙面法》,目的就是希望通過這個法例的威懾力,令違法者有所收斂,令參與的青少年知所進退,遠離暴亂,以救這些年輕人,救香港這座城市。這樣的做法,是西方國家的常態,很多國家都有《禁蒙面法》。那麼,高院的裁決令《禁止蒙面規例》無效,無法實施,在當前香港「戰火延燒」的危機時刻,這會產生什麼樣的社會效果?對於止暴制亂的負面影響,不知法官有否考慮過?
國家主席習近平日前出席金磚國家領導人會晤時,就當前香港局勢表明中國政府嚴正立場。他特別強調,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是香港當前最緊迫的任務。將繼續堅定支持行政長官帶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堅定支持香港警方嚴正執法,堅定支持香港司法機構依法懲治暴力犯罪分子。
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是香港主流民意所在,誰也不能熟視無睹。香港是我們共同的家園,各界都應該攜手努力。這其中,行政、立法、司法需要大力配合,司法機構更是責無旁貸。在非常時期,司法機構對於如何承擔維護法治、堅定止暴制亂責任必須清楚,必須有所擔當。習近平主席特別提出,「堅定支持香港司法機構依法懲治暴力犯罪分子」,是對香港司法機構的明確期望。高院原訟庭的判決引發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嚴重關切與強烈關注。特區政府有權上訴,香港終審法院也有必要根據基本法原意,在徵詢全國人大常委會意見後作出最終裁決。
香港已經成為一座「火城」,誰要再節外生枝往火上澆油,必將成為香港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