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征
多年前,我的同事李蓉教授請我看過一部舞台劇,阿加莎的《捕鼠器》。那是我第一次在劇院看阿加莎,正好也是她上演次數最多的一部。在倫敦聖馬丁劇院,這部劇每周會連續上演五天,並場場爆滿。
但這部小說卻不是電影改編的寵兒,《東方列車殺人案》、《尼羅河上的慘案》才是。前者有三個改編版本,後者稍少一點,也有兩個。而且,每一部都匯聚了不少當紅明星。至於她其餘的小說,雖說不及前幾部如雷貫耳,讀者也不少。為此,《紐約客》曾做過一個斷言,說在世界上,阿加莎的小說是除了聖經與莎士比亞之外最暢銷的作品。
閱讀阿加莎,我們首先會感覺到一陣迷霧迎面襲來。並且,不到結尾處,兇手是從不現身的。對於現代讀者來說,在經歷了各種奇思妙想的偵探小說、劇集和電影之後,阿加莎的某些懸念手法早就不稀奇了。比如,某部作品是依靠時間的誤導性,另一部作品是依靠陰謀參與人數的出乎意料。但無論如何,我們依然喜歡阿加莎。因為她的小說結尾不是簡單的交出一個兇手,而是為了串聯各種伏筆,並讓所有前期鋪設的線索嚴絲合縫地一湧而出,以產生久違並恍然大悟的效果。
所以,阿加莎是永恒的。秘訣在於這些被偽裝成日常生活的線索,絕不可能完全被讀者記住,它們的平庸和瑣碎給了它們最好的掩護。看完一遍,過不多久,讀者就會徹底忘掉某些細節。而一部偵探小說,只要一個細節被忘記了,讀者就不會拒絕再讀一遍。
表面看來,阿加莎在利用她對細節的關注展現她的才智,並設計出如此之多令人難以意料的橋段。但其實,這種效果與其說來自於作家本人,不如說來自於偵探本身具有的推理可塑性。雖則貌似屬於作者,實則是邏輯推理的自身需要。一旦推理所依賴的那些日常和隨性而至的素材煙消雲散,這一次的推理也就徹底一去不復返了。即便對於阿加莎本人,這些鋪墊也是不可重來的。但也因此,作家只要立志於將推理當做寫作事業的基礎,他離寫出一部偵探小說就不遠了。因為每一次的寫作實際上只是重新搜集新的素材,再推理一次。因此,但凡推理小說家,幾乎每一個都著作等身。而推理或偵探小說,總的說來,是千篇一律的。
讀者當然可以為了喜歡一個作家,在作家的作品當中去尋找作家的生活。譬如阿加莎,她私人的環球經歷,她的東方列車之旅,她婚姻失敗的痛苦,以及她的女性作者身份。凡此種種,都曾出現在她的作品當中。這些閱歷讓她的作品既顯得真實,又像蓋上了她的印章。但這是一個假象,推理小說唯一重視的只有邏輯本身,其他都只是裝飾。這也是文學獎未能給予阿加莎更多關注的原因,因為文學獎總是更注重還原生活而非表達邏輯。
但推理本身的普遍性並不能替代偵探小說的獨立性,每個作者都有自己熟悉的一套敘事結構。對於阿加莎,她講故事從來都是先讓所有角色都沾上嫌疑,而後再讓偽裝的主角--那位可憐的被害者以死亡的方式隱退。嫌疑人因此瞬間成為主角,並在洗脫嫌疑的過程當中輪番上陣。最後,再由偵探揭曉謎底。在這個過程當中,因為每個人都有嫌疑,他們就變得同等重要。並且,他們的作案動機所指向的身份正好同時強調了每個人。
也許,這是阿加莎受我們喜歡的另一重理由,她展示了一種絕對的平等主義。並且,這種平等主義的基礎是注重每個個體的個性,這讓平等一詞意義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