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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揭謝涉濫用議辦賣「蟹貨」

2020-06-29
街坊投訴謝妙儀涉濫用議辦賣「蟹貨」。 謝妙儀fb圖片街坊投訴謝妙儀涉濫用議辦賣「蟹貨」。 謝妙儀fb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攬炒派東區區議員謝妙儀除涉反國安立法的違法海報事件外,昨再被興民h街坊投訴,指發現她上月16日在其facebook專頁貼出「救救妙儀辦事處」的促銷帖文,圖文並茂聲稱有「酒精搓手液」和「70%乙醇(酒精)」以成本價出售,更強調「此為非牟利活動」,附圖更有不少「蟹」圖案;其訂購網址的內容則稱「數量有限先到先得」,但又同時稱「不設購買數量限制」,明眼人一看就知有人是在利用本身職能促銷囤積的「蟹貨」,圖謀一己之利而已。

投訴人向香港文匯報表示,謝妙儀利用她的區議員辦事處作為售賣中心,有利用職權出售物資非法圖利、有違區議員守則之嫌。網頁資料更提及 「如有任何爭議,本辦事處保留最終決定權」,實對消費者極度不公,難道貨品不符合商標說明,最終決定權仍然是賣家一方?

憂囤易燃物 火災累死人

投訴人直指,謝妙儀作為一名區議員,所言實屬離譜,並無保障消費者權益。為此街坊已向民政事務總署及廉政公署作出投訴,希望當局作出調查,若有人違法須果斷執法,並向市民公開交代詳情,彰顯法治。

投訴人續指,由於謝議員帖文聲稱可供出售的「酒精搓手液」有225支,每支容量50毫升;另供出售的「70%乙醇」每支容量500毫升,雖未說明可供出售的數量,但根據其訂購網址所稱「不設購買數量限制」,故此她貯存在議員辦事處的數量隨時有可能超出法定規限,而大量儲存乙醇(酒精)一旦釀成火災,將嚴重危害居民的生命財產。根據現行法例,若儲存乙醇超過20公升,須申請危險品牌照。故此他亦已致電政府1823熱線投訴,要求跟進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居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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