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 彥
立法會議員黃成智虛報自己為註冊社工,這在社工行內引起不少迴響。不少社工認為,既然有人冒認社工,不論是否刻意隱瞞,負責社工註冊的社會工作者註冊局,亦應召開紀律研訊,徹查事件,以免影響社工的專業形象,削弱公眾對社工專業的信心。
然而多名有社工背景的立法會議員,包括民主黨李華明、甘乃威,民協馮檢基,社民連陳偉業,至今全都未有就有關社工界內這宗嚴重違規事件表態。這幾名熟悉社福界的立法會議員,不但沒有質疑黃成智作為立法會議員的誠信,更沒有回應業內要求徹查的訴求,實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最奇怪是,社工界內有強烈聲音要求徹查的時候,代表社會福利界的立法會議員張國柱,對此事亦不聞不問,完全未有代表社工就黃成智虛報社工資歷一事,要求註冊局正視這宗影響行內專業操守的事件。如果連業界代表也不主動要求徹查,那麼社工專業實在難免予人包庇護短、徇私縱容的觀感。
立法會具有社工背景的議員是否認為,黃成智是立法會議員,便有特權可免受社工註冊局徹查?為甚麼立法會議員明明違反社工專業守則和社工註冊條例,他們中卻沒有一個要求正視?難道他們也認為這事也如黃成智和民主黨所一直強調的,只是小事一宗,毋須任何紀律處分?立法會議員理應以同一標準嚴肅處理事件,而非以嚴人寬己的態度,讓事件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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