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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預算案在涉及增加收入的同時,需要有長短期的規劃和承諾,包括重新分配收入,援助社會弱勢群體等。圖為灣仔金紫荊廣場。 新華社
施羅德投資管理(香港)副主席及非執行董事雷賢達
這些年來,香港人爭議的話題日益增多。人們自由表達不同的觀點,令爭議的話題得到充分的辯論,是香港作為民主社會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價值之一。但如果爭議不斷升級,甚至演變成為深層次矛盾,就會好事變壞事。這將拖慢政府決策的速度,不利香港整體發展,也會在根本上損害香港人自身的利益。
在我看來,近期的高鐵撥款案爭議就折射出香港的社會矛盾正在不斷深化。我們不能將它看成是一個單一獨立的事件,人們反對的不只是高鐵項目興建的地址和所需的資金,在那背後早已有其他原因讓他們抱持反對的態度。當然,解決爭議最理想的結果是所有人達成一致的意見。但如果無法達致共識,那就只能依循少數人服從多數人的折中方案,只要這個決定是合乎社會利益的。
一年一度的財政預算案很快就要到了,政府在尋求社會各界的建議和意見。我認為,從某種意義上說,預算案是政府管理和經濟政策的一部分,是可以用來解決一些在社區存在的問題。預算案在涉及增加收入的同時,應考慮如何用收入滿足社區的各種需求。它需要有長短期的規劃和承諾,包括重新分配收入,援助社會弱勢群體,以及�茞援饇臕有]施的投資,維持香港的長遠競爭力。
香港是全球稅率最低的金融中心,政府的收入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經濟前景,如企業利得稅、賣地收入、印花稅以及投資收益。現時來看,香港累積了多年的財政盈餘,儘管在經濟不景氣的年份,我們可能不時遇到財政赤字;不過,面對未來不斷增加的支出需求,香港必須繼續確保我們的收入穩定和增長,以維持所有這些開支。
我們首先要關注的問題就是,目前的稅收制度是否高效,是否能適應今日社會環境的轉變。現在香港的貧富差距日益懸殊,這激起了社會很大的不滿,很多人抱怨他們的收入漲幅遠遠落後於樓價的升勢。我認為,政府細化高收入人群的稅收標準,將有助於緩和社會不滿情緒,也能增加政府收入以援助有需要的人。
目前,香港擁有高收入的累進稅率,最高稅率是15.8%,只有13,504名年收入超過300萬元的人繳納這一最高稅率。我想,政府可以考慮進一步細化年收入超過300萬元的人需繳納的稅率,讓收入更高的人,如年收入達500萬元、1,000萬元的人,繳納更高的稅率。當然,政府也需設置一個限制,譬如不超過20%-25%。
不過,有人或許會說對高收入的人徵收更高的稅率,會讓人們沒有激情去工作,或讓人們選擇搬去別處工作。我想,這有些過慮了。只要香港的稅率仍相對較低,而且充滿工作機會的話,問題就不會發生。
事實上,很多香港高收入的人總能想到些辦法來降低應繳稅收的金額,如很多公司董事利用公司支出來隱藏自己的收入。有鑒於此,我認為,香港需要徵收消費稅,以營造稅收公平的環境。過去經驗證明,一旦提到消費稅都立刻會遭到抗議。但我相信合理的消費稅徵收辦法是可以平息爭議的,例如不向生活基本用品徵收消費稅,只對超過限額的奢侈品消費徵稅。
而在我們進行上述改革前,我認為,政府第一步可以做到的是,考慮豁免年收入低於12萬至15萬的打工仔的入息稅,因為這些收入較低的群體,很難應付不斷增加的生活費用。畢竟,我們不能只一味希望從社會中獲得更多,也應準備好為社會奉獻更多。我相信,一個更為和諧和相互體諒的社會環境,將有助我們共創更加輝煌的未來。(註:本文擇譯自雷賢達《A muliprawn approach to address society differences》,如有差異請以英文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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