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惠明 新界社團聯會文化及宣傳委員會主任
最近,地政總署對新界四座建築物發出禁令,指其違反批地條款,將用地用作存放骨灰用途(即骨灰龕),要即時停止出售骨灰位,此一禁令令到不少買下骨灰位及已存放先人骨灰在骨灰龕的市民大為彷徨。一來,買下骨灰位的會不會有金錢損失,因一個骨灰位由數萬元至十多萬元都有;二來,買下已擺放先人骨灰的市民,如禁令執行,骨灰如何處理是好,到目前仍然是未知之數,香港地少人多,對於土葬已是極度稀罕之事。
近20年來,火葬儀式已逐步被市民受落。相比之下,擺放先人骨灰之所就跟不上供求之數。在現時,輪候政府的骨灰位需要約四年時間,政府骨灰位費用約4000元一個,而私人營辦的骨灰位動輒數萬元至數十萬元。故此,亦形成經營骨灰龕成為一門有利可圖的生意。慎終追遠,乃中國人之優良傳統,長輩在世時要敬愛,而死後,有能力者為其找尋風水寶地。而一般市民亦會依循先人訓示,為其妥善辦理後事。香港市民有較為傳統做法,會擺放先人骨灰到廟宇庵堂供奉。但在近10年間,廟宇庵堂已有不敷之數。因地少人多,香港更為急需此類服務。而聰明的商人,瞄準商機,將一些新界較為偏僻的屋宇改建為擺放骨灰龕。據估計,目前約有300多所此類建築物,其市場會有數10億元生意額。此類私人樓宇改為骨灰龕營運,在法例上,現時仍然有訴訟不清的問題。地政總署指其違例,而營運的商人指並無違例,爭拗焦點是市政條例的人體遺骸及骨灰的爭拗。此點政府應早日釐清,使市民得以安心。
上述的情況,存在已有多年,政府至今遲遲未有改善。居者有其屋,要解決人口居住問題;「死者有其位」,先人既已去,其遺骨、骨灰亦需要存放,此乃中國人的頭等孝道。目前政府亦有從民意提出多項意見,以解決存放骨灰的問題:例如計劃在十八區每區選一地點,興建存放骨灰的地方;亦有計劃在現有的墳場,挖掘隧道式的山洞作為擺放;而較近者短期內在和合石墳場將會有數萬個骨灰位落成,對需求者稍作紓緩。政府上述措施,可說是聽取民意的舉措,亦得到地區人士的體恤和贊成。骨灰位的供求遲遲不能解決,市民將會冒高風險,買下違規的位置;亦有助長商人在村落繼續擴建,造成滋擾、製造糾紛。如政府能加快落實,可減輕市民經濟上的負擔,亦能有效規管骨灰位行業,對孝子賢孫都可說是一項德政。
日前,政府就增加提供骨灰龕士地及規管私營骨灰龕場發牌制度,展開為期三個月的諮詢,諮詢文件提出在全港7個區、12幅土地興建骨灰龕場,解決目前欠缺數十萬個骨灰存放位置的問題,可見政府對此民生事務下了很大的決心,但此項利民工程卻又會遭到當區的市民反對。為化解地區居民的抗拒情緒,平衡整體利益,政府要在設計、交通配套、環境保護上做到完善,盡量釋除市民的抗拒情緒,爭取立法會、區議會、地區團體及市民的諒解支持,令骨灰龕供應長期不足的問題早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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