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震海博士 鳳凰衛視評論員
最近一段時間,中國內地接連發生了一些與新聞記者有關的事件。首先是紫金礦業風波發生後,接連有消息顯示,紫金礦業曾給一些記者封口費,同時還有一些記者遭到程度不同的威脅;同時,浙江有一家上市公司,由於其內幕交易的醜聞被揭,因此遷怒於揭發這一醜聞的記者,甚至當地的縣公安機關還發出全國通緝令;另外,日前南京一個廢置的工廠發生爆炸,江蘇當地電視記者在進行直播時,遭到當地官員粗暴對待,最後導致直播中斷。
金子和污泥同時呈現
上述種種事件,不但再次折射中國內地新聞監督的艱難,而且也從另一個側面折射中國社會轉型期,人們思維觀念和行為模式轉變的艱難,尤其是其間在體制無奈下公民個人良知所經受的拷問。
中國內地有一句話流傳頗廣:「總有一些事情讓人淚流滿面。」人們如果套用這句話並稍做一下改動,那麼似乎可以說:「總有一些記者前仆後繼」。雖然環境不盡理想,但總有一批新聞工作者,秉承著新聞職業道德和理念,履行著公眾守夜人的職責。但與此同時,也有為數不少的新聞從業人員,拿著紅包,說著也許連自己都會臉紅的違心話。在這個社會急劇轉型的時期,金子與泥沙同時呈現,不但構成當今中國社會的一道景觀,而且也促使人們思考今天中國轉型期呼籲提升公民個人良知的迫切性。
公民精神和公民良知
必須承認,由於社會轉型的原因,無論是體制還是人們的價值觀,都處於急劇轉變及其帶來的某種真空和制約兼有的狀態之中。在這種情況下,每個人心中似乎都有一絲無奈。
以體制內人們的處境而言,任何人似乎都難以擺脫一定的束縛,這一點古今中外皆然;就階段性而言,本身無可非議。然而,無奈不應成為良知泯滅的借口。中國內地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已經基本形成了一個公民社會的雛形和基礎;只不過這一基礎還相當脆弱,雛形還相當不完善甚至不完整。更重要的是,雖然中國的公民社會已經出現了不完整的框架,但公民精神則在相當程度上還沒有建立起來。
所謂公民精神,就是公民作為平等地享有充分的社會權利的主體,自願承擔相應的社會義務,並且意識到對國家、民族所負有的責任和勇於承擔這一責任的主體性精神。與過去的英雄主義教育不同,公民精神及其教育的基礎,不是對國家、民族和政治團體的無條件的奉獻,而是在確保和維護公民權益及權利的基礎上,以一種更為寬泛的理念和行為模式,實施公民對社會公共空間的參與和影響。
公民精神的基礎,是公民作為個人的良知。這種良知,與過去時代人們對為人準則的要求有異曲同工之妙,只是它在公民權利和意識的基礎上,更多一層現代意義的理解。在這方面,對公民個人良知,顯然有上限和下限的要求:就上限而言,人們可以要求公民具有崇高的情懷和奉獻精神,但卻不可能期待所有的公民都達到這一要求;就下限而言,則可要求每個公民都不可逾越一定的底線,亦即為人的最低底線。
以今天中國內地轉型期的現實而言,當轉型期社會價值體系處於動搖,個人價值觀極度混亂之際,顯然公民精神教育的切入口應為公民個人良知的下限,即呼籲公民守住為人的基本底線,並在這一基礎上逐漸向公民良知的上限延伸。這也許是現代公民教育與過去英雄主義教育,至少在方法論上的重要區別之一。只有這樣,公民精神教育才可獲得長久傳播的基礎。
無奈不是良知泯滅的借口
三十多年前「文革」結束後,中國許多人就曾有過反思:雖然「文革」有整體大環境的因素,但為什麼許多個人不但成為受害者,而且也成為加害者?
這樣的思考,在上世紀二戰結束後的德國也曾形成一場洗滌德意志民族精神世界的思想運動。三十年前,由《中國青年》雜誌發起的「從我做起」大討論,雖然帶有那個時代的某些政治色彩,但就其思想萌芽而言,則無疑已經具備了一定程度的公民精神的元素。
因此,在今天的中國內地,依然有必要倡導「無奈不是良知泯滅的借口」。一個人也許難以完全說真話,但至少應當做到不說假話;一個人也許難以幫助所有人,但至少應該做到不損害任何一個人。如果說,難以完全說真話和難以幫助所有人是某種無奈,那麼說假話和損害他人則就是良知泯滅了。
知所進退和有所為而有所不為,也許就是公民個人良知的最低底線。只有當絕大多數人都學會並願意遵守這一底線,這個社會才能出現健康向上的力量和希望。
從這個意義上說,今天的中國不需要互相指責,而是需要凝聚更多的共識;這其中的重要共識之一就是:不管有多少無奈,無奈不是良知泯滅的借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