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明 立法會議員
行政長官曾蔭權在上星期的施政報告中表示,關注旅遊業今年以來發生多宗事故,並指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檢討旅遊業運作和規管架構。筆者認為本港旅遊業面對外來競爭和內部監管失效的問題,必須改善運作和行業監管來加強競爭力。這次檢討必須認真進行,找出問題根源和對症下藥,鞏固香港四大經濟支柱之一的旅遊業。
香港旅遊業運作和監管架構可謂政出多門,體制是亞洲區內少有的。向外地推廣本港旅遊市場的是香港旅遊發展局;監管旅行社和從業員的是旅行社商會即香港旅遊業議會;而負責處理旅行社牌照事務的是政府部門即旅行代理商註冊處;負責改善本港旅遊設施的責任,由另一個政府部門旅遊事務署承擔。
應整合多個旅遊部門
香港的主要競爭對手就採取單一部門和機構來監管。同樣是亞洲四小龍的新加坡,由獨立法定機構新加坡旅遊局監管和發展旅遊業。它同時負責市場推廣、監管旅遊代理商事宜和處理旅行社牌照事務。另一條亞洲小龍台灣則由政府交通部轄下的觀光局,負責所有與旅遊業相關的事務。它的職責包括保障旅客消費安全,避免旅行社惡性倒閉;市場推廣;改善景點;協調交通設施配合旅遊業和提升遊憩區住宿品質等。近年來積極發展旅遊業的澳門,亦採取類似模式,由政府部門旅遊局協助制定及執行旅遊政策、市場推廣和發出與旅遊相關行業的牌照等。三個地方的旅遊業都發展得非常蓬勃。
反觀香港發展旅遊業卻遇到不少困難。興建新景點要與其他基建設施爭土地,否則就像去年香港仔漁人碼頭計劃因為港鐵南港島線而擱置。另一方面香港購物天堂的美譽,就受到多宗內地團旅客被強迫購物的事故嚴重破壞。
因此,政府必須把握這次機會,認真檢討目前一個法定機構、一個商會和兩個政府部門,同時去營運、發展和監管的模式是否適合香港持續發展的需要。旅遊業直接和間接牽涉到經濟多個範疇和不同行業,所以政府進行檢討時應該給予各界人士有機會參與,向政府提供意見和改善建議。
筆者認為本港應該成立一個獨立於政府的法定機構去監管旅遊業,取代現有由旅遊業議會自我監管的制度。因為旅遊業的表現不單影響行內人的利益,更會影響到香港整體形象和其他行業,與整體公眾利益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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