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亦民
香港實行最低工資時薪28元,由此也引起了關於大廈保安員「有薪假期」的不少說法。個人心中意見,真有不吐不快之慨!
現時社會主要的工資待遇有兩種,一是月薪制,一是時薪制。目前政府立法於5月1日實行時薪不可低於28元的制度,很明顯。這裡指的是時薪制,即工作一小時便有一小時不低於28元的工資。但,要工作一小時才能計薪28元呀。沒有工作、沒有出勤,也就理所當然地不能計薪,也無法計薪呀。環顧全世界,任何國家、任何地區哪有先例,打工一族不工作也可照拿薪水的?如有,那也就不叫時薪制了。不是嗎?做顧問的有顧問酬金,做CEO的有花紅,對不對?可保安員的工作有那份量嗎?再則,如果大廈保安員享有有薪假期,實行28元×12小時×31日=10,416元的工資,豈不是同時兼享時薪制和月薪制的雙重待遇?這筆賬任何僱主都會算!這對僱主公平嗎?不出勤拿工資,而且還要拿十二個小時,在香港這個以勤勞著稱、愛拚才會贏城市,有這想法、提出這要求,難道不怕有「羞恥」之嫌嗎?
有人說,雖實行最低工資但不可減少保安人員原有的福利喔。那又請算一算了。今年5月1日起,保安員工資從6千多大幅加到8千多,加幅高達30%以上!保安員個人較之前已獲取了最大的福利了,怎麼可以反而說「減少了原有的福利」了呢?恐怕邏輯學不是這樣解釋了吧—「魚和熊掌」,怎可兼得!
現在不少大學、高中畢業生入職薪水不過八、九千元,反觀如果保安員工資月入過萬,那才讓全世界人都笑掉牙了呢!這哪裡還談得上是國際大都市的文明—尊重知識和尊重人才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