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公民黨一直藏頭露尾,敢做不敢認,毫無政治誠信,黨格分裂。公民黨罔顧社會福祉,一度阻停港珠澳大橋,此為禍害之一;利用朱婆婆申請法援提出司法覆核,濫用司法達到政治目的,衝擊法治基石,此為禍害之二;多番對公眾撒謊,政治誠信破產,此為禍害之三。市民應運用好手上選票,將這些禍港政客趕出議會,否則香港將難有寧日。
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政府勝訴,政府亦隨即重啟大橋工程。政府獲判勝訴並不令人意外,原因是原訟庭法官的判決完全是根據外國的案例來作出的,外國的環評要求與香港自然是大相逕庭,法庭罔顧本港法例,單以外國案例來判定政府敗訴,明顯是錯判,上訴庭不過是作出了修正。而對於上訴庭的判決,就是公民黨及其他反對派也不敢諸多意見,原因是他們都知道第一次勝訴是「偷雞」,法庭如果嚴格按照法例判案,公民黨哪有勝算?多項基建工程又怎會被拖延?市民的公帑又怎會被浪費?
「矇查查」訴訟 公民黨是主謀
固然,政府勝訴令全港社會都鬆了一口氣,港珠澳大橋及其他大型基建工程可以復工,數以萬計的建造業工人也不必擔心手停口停,而市民也不用憂慮工程再拖下去令成本飆漲,除了公民黨之外,社會各界都歡迎有關判決。但如果事件只是一場普通的司法覆核案,導致今日的結果,市民也只有自歎倒霉,但事後原訟人朱綺華的一番表白,卻「踢爆」事件原來是公民黨自編自導自演,是徹頭徹尾的司法狙擊,為此要全港市民埋單,才是令人最憤怒的地方。朱婆婆在接受記者追問時,坦言不想再訴諸法庭,期望事件盡快結束,直言「唔搞喇,我根本唔係有心搞,不過他們同我講,我又矇查查,識咩魽A講真,我唔懂得呢條橋,我點有能力」。這說明並非朱婆婆主動去發動司法覆核,相反她對於官司內容根本是一知半解,卻因為「他們」即公民黨促使下,才「矇查查」去進行司法覆核。誰是主誰是次一目了然,公民黨還有何狡辯?
朱婆婆的代表律師黃鶴鳴事後還強辯指這是反話,是在侮辱市民智慧。事實上,朱婆婆的說話可信性極高,原因是她沒有說謊的必要,相反是在記者追問下才「不經意」洩露了幕後黑手,事後她拒絕透露受到誰人指使。為什麼她不肯公開?原因可能是她承諾了公民黨不會公開其身份。朱婆婆是公民黨東涌支部的資深義工,與公民黨關係密切,可以想像當公民黨要求「借用」其身份申請法援時,朱婆婆自然同意,但問題是她對於官司的後果及影響完全不了解,及後當發現事態嚴重,才知道後悔。如她所言「俾我囓J女鬧,佢]話阿媽你再搞,對唔住都要講句,唔理你豲漶v,「唔知道牽連甚廣,咁多人會無工開,我個心反而好唔安樂」。說明她是上了公民黨的當。連親公民黨的《壹週刊》早已揭露公民黨一直在幕後協助朱婆婆,如果公民黨還要抵賴,就是當港人都是傻瓜。
損害港人福祉 涉嫌「包攬訴訟」
在事件中市民最反感的不單是公民黨發動司法覆核靠害香港,而且公民黨一直藏頭露尾,敢做不敢認,甚至多番說謊推卸,毫無政治誠信。市民都看到,朱綺華的代表律師黃鶴鳴及代表大律師郭榮鏗都是公民黨核心成員,郭榮鏗更身兼執委、憲制及管治政策支部主席,怎可能與公民黨沒有關係?公民黨由第一日開始已經在掩耳盜鈴,如果他們認為發動司法覆核是正義的,是為市民福祉著想的,為什麼不敢站出來承認?反而在社會輿論口誅筆伐後與官司多番切割,說官司與該黨無關,這樣黨格分裂原因何在?
很明顯,公民黨不認是「幕後黑手」主要有兩方面考慮:一是他們都知道阻停港珠澳大橋是高風險行動,此舉固然可以大挫特區政府聲望,並爭取到環保分子及極端保育人士支持,但也會引起社會民意的反彈。於是便推出一名義工作棋子,對外宣稱公民黨只是為她提供法律援助,減輕外界壓力。所以,公民黨絕不能承認是自己主動提出司法覆核,而只是被動接受委託,這樣才可左右逢源。二是公民黨擔心「招認」參與官司,可能會有「包攬訴訟」之嫌,負責律師及大律師都是公民黨中人,協助朱婆婆申請法援是公民黨,挑選律師也是公民黨指示,表面證供確實是包攬了這次司法覆核的訴訟,不論勝負,公帑落入了公民黨中人口袋,如此以權謀私、利益輸送是從政人士的大忌,也是自稱法律專業的公民黨的死穴,自然成為了他們「說不得的秘密」。
現在,朱婆婆無意揭破了秘密,雖然外界早已估到,但由當事人說出來更有爆炸性。公民黨罔顧社會福祉,阻停港珠澳大橋,此為禍害之一;利用朱婆婆申請法援來提出司法覆核,濫用司法去達到政治目的,衝擊法治基石,此為禍害之二;敢做不敢認,多番對公眾撒謊,政治誠信破產,此為禍害之三。市民應運用好手上選票,將這些禍港政客趕出議會,否則香港將難有寧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