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偉明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
千呼萬喚下,政府早前正式公布「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下稱:交津)的申請辦法,但結果令人失望,不單申請資格未有因應最低工資實施而放寬;更令人不解、甚至氣憤的是申請表格竟長達30頁紙,申請人需要「查家宅」式填報所有收入及資產,粗俗點講有如「剝剩條底褲俾人睇」,當局亦有如將一項原意援助在職人士的措施變成一種施捨。
當局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共有33頁,但當中30頁竟然是申請交通津貼的表格及有關附件資料,甚至比申請公屋、綜援更加複雜,有些需要填的資料更是令人費解,例如,申請人需要填報所任職的公司職位外,亦要填報其所屬行業,這與申請交津有何關係?或是否只方便部門作統計之用?
指有關申請是「剝剩條底褲俾人睇」並非誇張之言,在表格第三及第四部,要詳列的資料便包括,申請人每月每份工作入息及工作時數;申請人及所有住戶亦要填報所有收入及資產,包括:每月退休金、親友資助、收取租金、銀行存款、股票、債券,甚至連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車輛皆要申報,這難免令人覺得當局借這份複雜及擾人的申請表,嚇退有意申請人士。
我不明白為何政府可以無條件地、不論貧富,向全港市民派發6000元,但真正協助有需要人士的交津計劃,卻設下嚴格申請標準及資產審查,這是甚麼道理呢?政府可否考慮放寬有關申請限制呢?
現時有關計劃每月住戶入息限制是6500元(1人住戶)、12000(2人)、13000(3人)、14000(4人)及14500(5人),但最低工資時薪28元在今年五月實施,一個每日工作9小時、每月工作26日的員工,月入已有6552元,故根本很容易超標,而有關限制亦是對越多人工作的家庭不利。例如夫婦兩人是清潔工,在最低工資下,兩人每月總入息已是13104元,即時不符合申請資格,這還未計算資產問題。
工聯會社會事務委員會曾作出研究,根據政府於今年3月30日在立法會提交的統計數據,全港共有74.36萬名僱員月入低於6500元,但當中只有22.25萬人的家庭入息符合申領交通津貼,扣除外籍傭工數目後,合資格比率只有45.3%。
當中一些低收入家庭,可能因「多人出外工作」或「家庭資產超標」,根本不合資格申請交津,故社委亦建議設立就業生活保障計劃,希望透過關愛基金為不合資格申請交津、但月入低於6500元的人士提供每月600元交津,為期36個月,這較廣派6000元更有意義。
希望當局可以考慮放寬交津申請資格,讓更多人受惠,在通脹升溫下,每月數百元的津貼對低收入人士來說,是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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