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秋北 香港工會聯合會理事長
本港人均生產總值多年來位居全球前列,勞動階層理應分享經濟成果,得到公平、合理對待。雖然去年5月實施法定最低工資,改變低薪行業生態,為低薪工人帶來正面影響,但普遍行業仍然長期存在「長工時、無償加班」問題。在「強資本、弱勞工」的格局下,大部分僱員只能啞忍無償加班,爭取以立法形式規管工時的主張,成為了當前僱員最關心的議題!令人惋惜的是,早在政府公布《標準工時研究報告》予各界討論規管工時議題前,七大僱主團體及商會破天荒發表聯署聲明,反對任何形式的工時規管,態度十分強硬,企圖先發制人,扼殺理性討論空間。
事實上,本港各行業長期緊縮人手配置,「長工時、無償加班」直接令各業僱員不勝負荷,過大工作強度不單容易引致慢性勞損,僱員身心疲倦之餘,工作壓力更會衍生其他如心臟血管疾病,嚴重影響僱員身心健康及減低工作效率,同時剝奪了家庭和閒暇生活,違背和諧家庭精神,容易衍生各種社會問題。正因問題牽涉甚廣,勞工界早在十年前已提出了規管工時的訴求,多年來持續跟進工時情況,判斷出「長工時、無償加班」必須規管,而且基於當前不對等的勞資關係下,若想單單依靠勞資協商來解決問題,肯定是脫離實際情況,因此必須要立法實施。這一點,相信資方亦十分清楚,因為在過往勞資談判過程當中,資方正是經常以「沒有法例依據」為擋箭牌,拒絕給予僱員合理權益,就以最近電梯維修員的維權談判為例,資方態度強硬,以未有明確法律指引為理由,拒絕進行有關合理工時和超時補償制度的協商,反映唯有循立法途徑,才能切實保障僱員取得合理權益。
政府剛剛宣布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工聯會認為無償加班情況十多年來持續惡化,僱傭條例嚴重脫節,未能做到保障僱員享有合理權益的目的,本港實在有需要實施規管工時法例。委員會成立後,應集中討論工時法例的具體細節,因應各行業/職級特性,推行一套足夠回應行業實際情況的制度,有利勞資共贏,造福社會。參考最低工資時間表,委員會應爭取於一年半內提交方案,以便盡快通過進一步行政程序,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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