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何俊仁在斯諾登事件上說了三個謊話:一是所謂有「中間人」勸走斯諾登,但特首梁振英已經明確否認,何俊仁亦一直說不出誰是「中間人」,說明這只是他杜撰出來的人物。二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已重申政府沒有刻意放生斯諾登,是美國一直拖延遞交引渡文件,斯諾登未屬於通緝犯身份,當然可自由出入境,所謂北京操控港府放人完全是生安白造。三是厄瓜多爾已經證實,是斯諾登自行提出政治庇護申請,而參與其事的是「維基解密」始創人阿桑奇,離港事件是斯諾登與阿桑奇共同策劃。何俊仁趁斯諾登離開查無對證之下公然製造謊言,既是為了政治抽水,更是藉此誣衊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為美國介入香港事務提供藉口。何俊仁身為律師卻出賣當事人,身為立法會議員卻將禍水引入香港,請問其誠信道德、人格操守何在?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回應美國中情局前僱員斯諾登事件,表示在本月15日下午,收到美國提出臨時拘捕令的要求,指斯諾登涉及3項控罪。袁國強指,處理美方提出的臨時拘捕令時,已嚴格依照香港法律和兩地互助協議處理,但並沒有收到對方提出引渡的要求,強調律政司沒有刻意放生斯諾登,亦無放緩處理事件。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昨日回應時亦指出,香港特區政府完全是在依法處理相關案件,這是無可非議的,各方都應該予以尊重。美方質疑香港特區政府依法辦事是沒有道理的,美方對中國中央政府的指責缺乏依據,中方對此不能接受。特區政府在處理斯諾登事件上一直是依法辦事,而斯諾登的去留也是他自己的選擇,與特區與中央政府沒有關係。
何俊仁的三個謊言
斯諾登匿藏本港超過1個月,並揭露美國政府種種侵犯人權私隱的惡行,一向將人權、自由掛在口邊的反對派人士卻不敢批評美國一句。但當斯諾登打算離港之際,民主黨何俊仁立即忙不迭的跑出來爆料,自稱斯諾登在港身份曝光後,透過本港的人權組織聯絡熟悉人權法的律師作代表,最後找到何俊仁為其代表律師。而他近幾個星期一直以斯諾登的代表律師身份,與所謂的政府極高層開會磋商斯諾登的去向。他指責有「中間人」繞過他向斯諾登的照顧者直接傳話通知斯可安全離開,並質疑北京政府在背後操控,港府無話事權云云。
不過,何俊仁其實是說了三個謊話:一是何俊仁指有所謂「中間人」勸走斯諾登,但特首梁振英已經明確否認指:「至於甚麼中間人,這個我完全不知道。」政府消息人士也表示,何俊仁的中間人說法,毫無根據,港府也稱無接觸過代表斯諾登的兩名律師。何俊仁既不能說出誰是「中間人」,甚至連自己的「委託信」都無法拿出來,說明這位「中間人」只是杜撰出來的人物,勸走斯諾登的說法更是穿鑿附會。
二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已重申政府在事件上並沒有刻意放生斯諾登,是由於美國方面一直拖延遞交引渡文件,本港未能收齊文件,不能也沒有法律依據限制或禁止斯諾登離開香港。
三是厄瓜多爾外長帕蒂諾已經證實,是斯諾登自行向厄國提出政治庇護申請,而主要參與其事的是「維基解密」始創人阿桑奇。他向《紐約時報》披露,早在華府吊銷斯諾登的護照前,已為斯諾登向厄瓜多爾申請難民旅遊證件,並派出法律團隊支援斯諾登,誓要防止他落入華府手中。這說明整個離港事件是斯諾登與阿桑奇共同策劃。何俊仁既然自稱是斯諾登代表律師怎可能不知情?何以反誣指中央介入事件,以圖製造中美政治風波?何俊仁趁斯諾登離開查無對證之下胡說八道公然撒謊,一方面是為了政治抽水,為反對派在事件中噤若寒蟬的表現作出補救;另一方面是藉此誣衊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
披露斯諾登逃走計劃包藏禍心
事實上,何俊仁身為斯諾登的律師,但所做的卻恰恰是損害其利益之舉。在斯諾登準備離港之時,何俊仁就接受傳媒披露逃走計劃、目的地,並指他的離開與中央介入有關。這等於是向美國政府暴露了斯諾登的行蹤。事後美國政府隨即向香港、俄羅斯等施壓,令斯諾登處境極為危險,這些是一個律師應做的事嗎?有人權組織更直言,「何俊仁不應過早披露與政府官員交涉的細節,否則或帶來未能估計的不明朗因素,令美國政府可作相應部署,影響斯前往最終目的地,作為政治難民的代表律師,有義務為當事人保密,以其利益為優先考慮,公眾雖有知情權,但最少應待斯到達新的安全藏身點才披露」。
當美國國內鷹派人士千方百計要將斯諾登進行人格謀殺,將他抹黑為「中國間諜」之時,何俊仁卻捏造他與中國的關係,胡說是中國有意協助他離開,這不是附和美國鷹派說法,對斯諾登落井下石嗎?何俊仁事後種種「異常」表現,不但未有保護斯諾登的安全,相反是不斷損害其利益,毀壞其名聲,並配合美國的追捕行動。更加險惡的是,何俊仁將斯諾登自行選擇離開,說成是本港與中央有意放人,為美國介入本港事務,甚至是「報復」香港及中國製造藉口。何俊仁身為律師卻出賣當事人,身為立法會議員卻將禍水引入香港,請問其誠信道德、人格操守何在?何俊仁與民主黨究竟為了誰的利益服務,不是一目了然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