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 彥
七一遊行前夕,反對派積極為「佔領中環」預演做準備,開始借勢宣傳打壓警權。喉舌《蘋果日報》日前推出專題訪問,指近年七一遊行期間,警權囂張,不准集會出現具煽動性標語、不准玩樂器、不准籌款、限制擺街站,至近年出動胡椒噴霧清場,「民陣」召集人孔令瑜呼籲「若不就警方的限制提出反抗,可能在某一年,七一遊行會無聲無息地消失」云云。實際上,警察使用比以前更多的警力和對策,是近年處理反對派遊行越趨激進的客觀要求。「佔中」違法暴力性質進一步突顯這類激進集會的危害性,警察今後加強警力,維護執法能力,才可避免社會陷入混亂之中。
香港回歸16年來,反對派激進勢力不斷生根,且有越演越烈的傾向。反對派初期遊行鮮有出現過激行為,但自社民連2006年組成後,反對派激進勢力開始抬頭,後來進一步分裂出「人民力量」,以及左翼廿一和學民思潮等激進衛星組織。近年元旦和七一遊行便經常出現霸佔交通要道、衝擊警方防線的行為。今年5月,梁振英到訪調景嶺一所院校時,便被社民連和「學聯」成員包圍座駕,並與警察發生肢體碰撞。隨著這些激進行動逐年升級,警方調整警力和策略勢所必然。
嚴防襲警花招 維持執法工作
激進分子挑戰警權的辯護策略是強調行動「和平」,認為警察的限制沒有需要。然而,濫用「和平」往往變成擾亂社會秩序的藉口,警方針對遊行人士的每項限制和所使用的防備工具,都是因應現實中的潛在安全問題而引入。例如,警方不准籌款和限制擺街站是因為偏離遊行目的和阻塞街道、使用胡椒噴霧是因為遊行人士嚴重妨害公共秩序、抬走示威者是因為示威者阻塞馬路影響交通安全,警方這些做法都有理有節,並非無緣無故,更不是警權囂張。如果擾亂社會秩序、犧牲公眾利益可以「和平」作為自辯的話,這反映這些擾亂社會安寧的「和平」要求是何等之低。
值得留意的是,一名50歲地盤工人在去年七一遊行期間,因蓄意在多名輔警身邊大聲吹口哨,令警員耳鳴不適,今年3月被法庭判入獄6星期。裁判官明確指被告沒有受到警方挑釁,行為是蓄意襲警,已經是使用武力,在法律上屬於毆打。這種遊行人士的襲警行為,套用反對派中本土派陳雲的形容,也是一種「巧暴力(smart violence)的權術」,即遊行人士不與警方正面衝突,卻以各種各樣花招作為公然襲警的掩飾,增加了警方維護法紀的難度,警方援用不同工具和方法,應付層出不窮的辱警行為,才能維持基本的執法工作。
反制「佔中」預演 更須以法治激
警方須要更多警力協調遊行,這也是反對派出現前所未有的激進主張所決定的。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等發起「佔領中環」行動後,反對派即呼籲市民參與這場違法暴力的行動,進一步說明反對派的遊行已有惡質性的改變—不但主張市民知法犯法,而且慫恿市民以暴力方式表達意見,這類公然挑戰香港法律的主張,在回歸初期未曾有過,對社會的危害性非常大。事實上,「佔中」發起人始終無法回答公眾如何確保「佔中」和平,這不得不引起警方高度警惕,嚴陣以待,以保障香港社會安寧和市民安全。
香港是法治社會,面對激進勢力不斷挑釁,法律始終是維持社會公義的利器,此時更彰顯了法律保護公民權利,以及執法者維護公眾安全的重要性。「民陣」聲稱,今年七一遊行是爭取雙普選的誓師大會,未來一年將不斷向特區政府施壓,呼籲市民參加,要「坐爆」中環。反對派此時宣傳「警權囂張論」,壓縮警方的行動權力,突顯反對派配合今年七一遊行進行「佔中」預演的用心,為激進分子製造更多擾亂秩序的空間。警方加強警力反制「佔中」預演、「以法治激」便更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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