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偉
由黃毓民擔任主席的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日通過公民黨毛孟靜提出的無約束力動議,以權力及《特權法》調查廣播處長鄧忍光在署理助理廣播處長施永遠升遷中,涉嫌干預港台編輯自主的事件。毛孟靜指事件涉及公眾利益,認為應讓施永遠在法律保障下和盤托出。鄧忍光則反駁稱,當事人至今仍未公開交代詳情,過去數個月對港台造成非常大的損害,對此感到遺憾。《特權法》既稱為立法會的「尚方寶劍」,需要耗用大量的人力物力,理應在關係社會利益的問題上才使出來。現在因為施永遠求官不遂繼而遷怒上司,就要動用《特權法》,明為調查實為政治施壓。請問,市民為什麼要為施永遠求官,為反對派的政治炒作付鈔?
在昨日立法會會議上,反對派議員以及港台工會在沒有證據之下,就指施永遠因為沒有執行政治任務而影響升遷,矛頭更指向廣播處長鄧忍光。然而,反對派及工會所作出的指控,基本上都是想當然,想當然的以為施永遠署任助理廣播處長就一定能夠「坐正」;想當然的以為施永遠未能「坐正」一定是因為不肯執行所謂「政治任務」;想當然的指處長干預港台編輯自主。但高級公務員署任不代表就一定能夠「坐正」,能夠「坐正」既要看職位有否更合適人選,更重要是看署任人選的表現。如果因為一個公務員署任1年而不獲晉升,就將事件上綱上線為所謂「政治打壓」,公務員的正常升遷安排豈非亂晒大籠?
涉及高級公務員晉升並非廣播處長可以一個人說了算,施永遠未能坐正的最可能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其表現不獲港台管理層以及公務員事務局認可,有關的評核結果都會記錄在案。施永遠既然不滿自己未能「坐正」,究竟有沒有向有關方面查詢原因?有沒有檢討署任期間的表現如何,是否將港台的電視節目變成某些政治派別的宣傳平台,導致節目水準大幅下降?可惜的是,他從來沒有檢討過自身表現,當知道不獲「坐正」之後立即惱羞成怒,想當然的指是因自己「堅定」地拒絕執行「政治任務」而招致報復云云,這些說法完全是捕風捉影,污衊他人。正如鄧忍光所言,他(施永遠)從來沒有公開交代過事件,但卻在不斷煽風點火,罔顧港台利益。這樣的專業操守難怪不獲晉升。
施永遠事件本來只屬公務員內部升遷事宜,本可以通過局內的上訴機制解決,何以竟演變成一宗政治事件?原因是施永遠一開始就拒絕循正常途徑處理,而是舉行記者會對上司作出指控,港台工會隨即發難對鄧忍光肆意抹黑批評,反對派甚至將事件帶到立法會討論,要在立法會上「公審」鄧忍光,為施永遠求官。這說明施永遠與反對派一開始就準備將事件大肆炒作,一是要讓施永遠順利坐上助理處長一職,可以牢牢掌握港台電視部,繼續讓《議事論事》、《頭條新聞》保持一貫的政治偏頗。二是要借事件「佔領」港台,以此向管理層展示力量,將來誰再敢對港台路線置喙半句,都將難逃政治「審判」的命運。
因此,反對派不惜小事化大的以《特權法》調查事件,雖然動議並無約束力,但此舉將開下一個極壞先例,就是立法機關竟然干預公務員人事升遷,讓一些公務員以為靠攏反對派升官有保障,不但可以將工作表現不濟推諉成「不接受政治任務」,還可以將升官不遂歸咎為「政治打壓」。這樣的編輯自主確實讓人大開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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