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展熊
在「一國兩制」關係中,中央與特區的政治互信最為重要,亦最為敏感。特首一經普選產生,「一國」對「兩制」會否失控,特首能否與中央政治取向保持一致,是最關鍵因素。若然「對着幹」,「一國兩制」存在價值還能餘下什麼?提名委員會對特首候選人負有把關職責,立足政治現實,為「一國兩制」護航。
政府「政改諮詢」已結束,「提名」方案成了「兵家」必爭之地,反對派企圖藉「公民提名」和「三軌方案」突破提委會把關的謀略,絕不可能得逞,接下來就看「佔中」怎樣登場。鼓吹反對「篩選」的理據,聽來易懂,反對派說經「篩選」產生的「特首」即屬北京政治工具,治理不了香港,為了香港的命運,沒有「真普選」,剩下可選擇之路只有一條--不惜兩敗俱傷的「佔中」。
提委會把關防特首與中央對着幹
「佔中」是反對派搶奪普選主導權的一個違法行動。面對「提名委員會」,這個基本法第45條中賦予明確職能的組織,地位本來難以動搖,各種試圖虛化手段,要爭取壓倒性民意支持,確非易事,何況市民心中明白,篩選「特首」候選人,主要為防未來「特首」與中央對抗,引發憲政危機。以當前港情觀之,並非無的放矢。反對派搬出的「國際標準」、「特首欠認受性」等言論,甚至如某黨黨魁揚言「情願原地踏步」,不出市民所料,唯獨「佔中」行動,以癱瘓香港經濟、打擊外資信心作要脅,令人疑慮重重。
在「一國兩制」關係中,中央與特區的政治互信最為重要,亦最為敏感。特首一經普選產生,「一國」對「兩制」會否失控,特首能否與中央政治取向保持一致,是最關鍵因素。若然「對着幹」,「一國兩制」的存在價值還能餘下什麼?提名委員會對特首候選人負有把關職責,立足政治現實,為「一國兩制」護航。這個設計,對一個嶄新政制體制而言利弊分明,誰曰不宜?!
「佔中」很可能導致災難性後果
回歸16年來,香港社會能保持穩定,國際上對基本法的實施評價正面,證明在無可借鑑的條件下,香港特區管治成果有目共睹。而政改更是「一國兩制」邁向成熟的新里程,此時此刻,重新檢視提名委員會的產生原意,免於墮入意識形態惡鬥泥淖,對香港2017實現特首普選達至共識應有裨益。過去反對派刻意把「高度自治」無限上綱來淡化「一國」,與現在發動「佔中」,讓提名委員會名存實亡,動機是一致的。所以戴耀廷5月2日在《信報》發表的文章直截了當地指出,北京接受「真普選」的風險要比「佔中」小得多,他表明現在引弓待發的「佔中」可能導致不測,包括外來勢力的滲透。這番表態,就像把有毒蘿蔔和大棒擺在你面前,接受哪一種,你只能二擇其一。
戴耀廷早期也解釋過,「佔中」是一個不畏犯法的萬人行動,以「和平」的姿態來威脅中央和港府。雖然我們不知道一萬人的長期抗爭後果會怎樣,不過長期佔領,肯定已失和平的意義。至於不怕坐牢而能有足夠震懾力的行為更令人費解。我想,處在「佔中」地區的營商者,普遍的憂慮是,「佔中」必定使他們蒙受損失,「佔中」者的坐牢乃為自己行為負責,受影響的商業機構又何來補償呢?不主張「篩選」中的另一說法,是中央握有特首任命權,守「尾門」,何患不能把關呢?此說後患無窮,與自掘陷阱無異。試想,當一名經逾百萬選民(香港登記選民有三百多萬)投票支持勝出的特首,呈請中央批准時被拒,在沒有違規的前提下,這不是對整個選舉的愚弄?很可能導致災難性的後果。
香港須發展適合自己的民主政制
香港社會的最大內耗,說白了,就是意識形態的對抗。1987年4月,鄧小平接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說:「比如,1997年後,香港有人罵中國共產黨,罵中國,我們還是容許他罵,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怎麼辦?那就非干預不行。」(見《鄧小平文選》)鄧小平的顧慮,經1997到現在16年的考驗,證明有先見之明。我們羅列三個典型範例來說明,對特首參選者進行「篩選」不但不是什麼「假」普選,反而是目前唯一可以有效維護特區穩定,防範「一國兩制」陷入危機的辦法。香港的立法會議員,言行對中央流露敵意為數不少,鄧小平的警示切中要害。從以下的事實可見,不「篩選」,試問何以為「一國」釋疑?
一,中央一貫強調,反對別國干涉中國內政,插手香港的選舉事務。但是,總有幾個慣於找西方申訴的政客,樂此不疲地引狼入室。人們更有消除不了的疑惑,香港的政客為什麼經常要去美國?理由只有兩個:一是在反對派政客心目中,美國是「正義」之神;二是美國是「世界警察」,有實力打壓中國。雖然美國在世界上稱王稱霸,然而絕非正義象徵,其拉幫結派,全以自身利益為考量。如果讓美國的代理人當香港特首,事事唯美國馬首是瞻,對此中央會同意嗎?
二,反對派眼中只有「符合國際標準」的民主,全然不顧國情港情,民族感情更不及西方價值觀。如果讓這樣的人當上特首,無論施政或其他政治議題,與中央出現分歧時,自恃民選特首,必定大打「民意牌」,鼓動兩地矛盾來增添對抗籌碼。如此一來香港能有寧日嗎?
三,那些天天以「反共」為己任的激進反對派,從不掩飾對抗中央,擺明就是在搞顛覆,中央能容許嗎?
民主就是政治,講究妥協的藝術,然而,神化民主必然脫離政治現實,容易成為「異見者」煽動的工具,當今世界不乏民主至上的慘痛教訓。香港作為「一國兩制」的特別行政區,體制獨特,我們要的是適合自己發展的民主進程,完善「一國兩制」的實踐,這應該是基本法精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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