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潤華
香港特區政府就政改問題進行多個月的公眾諮詢,共收到政黨、社團及巿民意見書達十餘萬份之多,大家對政改觀點各異,提出不同方案,向中央表達了民意,為下一步政改取向和實施打好基礎,盡了關注社會安寧的責任,符合「有商有量、實現普選」之宗旨,可說是件好事。
香港回歸前,港督由英女王任命,無半點民主,但為何不見有人示威遊行?2017年香港落實普選特首,這是史無前例的,實際操作也無「國際標準」可依,雖然有些西方國家民主發展得比我們早些,但正所謂「各處鄉村各處例」,凡事均要因地制宜,不可能將西方的一套理論、模式照搬過來,普選方案必須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摸着石頭過河」。香港自1997年回歸中國以來,實施的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基本法是本港政經發展與建制的基礎,中央政府希望特首選舉原則要依照基本法辦事,行政長官候選人必須由提名委員會提名,然後由全港選民一人一票選出,再由全國人大通過、委任,當選特首必須愛國、愛港,這些都是符合基本法要求、有法可依的,合情合理、無可厚非。至於提委會人數則可從長計議,要具有廣泛的代表性。
但社會上有部分激進派人士認為,由提委會提名特首人選有局限性,只有「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全民公投」才能達到一人一票真正普選特首的目的。試想照此提名幾十名、過百名候選人,那怎樣選?如果中央不接受他們的方案,就發起「佔領中環」行動來表達自己的訴求,此等做法不僅缺乏法律依據,也是不明智之舉。因為基本法已明確規定特首必須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否則便是違法。港人一向以遵紀守法著稱,這次普選也定會依法行事選出特首。一旦發生「佔中」,巿民正常的生活秩序被打亂,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受到衝擊,經濟損失無法估計,這既不合法合理,也不利於社會繁榮穩定,廣大巿民更不願意這樣的事情發生。將精力消耗在內訌上,台灣、泰國、烏克蘭就是先例,又何來精力促進經濟發展,推動政制向前?文革十年浩劫,對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應以史為鑒。大家要以大局為重,求同存異,凝聚共識,推進民主,為香港齊謀福祉。
敝人年事已高,對於政治亦一竅不通,不會講甚麼特別理論,但以中國通行的哲理始終覺得「家和萬事興、有事好商量」。和氣才能生財,營商的有利可圖,打工的有業可就,大家享受安居樂業,從此社會繁榮發展,此乃實事求是的理想方向。在此呼籲各界人士抱着「以和為貴」的宗旨,加強溝通與對話,共同促進普選的實現。祈望2017年特首選舉得以順利進行,相信這也是大多數香港巿民的強烈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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