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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所騎大馬力電單車橫路中。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肇事Yamaha R1電單車被圈中人譽為「戰車王」,深受電單車發燒友歡迎,R1車身重206公斤,採用四衝程直列DOHC16活瓣4汽缸引擎,總排氣量998cc,最高馬力182匹,性能超卓,但車價也絕不便宜,全新車連稅接近15萬元。
對於事主僅持「學神」牌駕駛「戰車王」,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主席蒙海強指出,「學神」使用的電單車,其汽缸容積大小並無限制,但學牌持有人須注意,不能進入「禁止學習駕駛者駛入」標誌的道路、高速公路等,而且學車有時間限制。蒙並謂如被「釘牌」3年或以上,須重新考牌始能繼續駕車。根據運輸署資料,電單車學習駕駛時間為星期一至五,早上9時半至下午4時半、晚上7時半至11時半;星期六早上9時半至晚上11時半;星期日則為早上7時半至晚上11時半。駕駛者必須遵守車速限制。
此外,無論是否有持牌駕駛教師陪同,學習駕駛電單車人士都可以自行駕駛,但不可接載乘客。同時,所駕駛電單車的頭尾,都必須掛上認可的「學」字牌。但前提是必須在強制試合格,領取「學牌」後始能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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