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為國際貿易中心,與外地貨流交易頻繁。香港海關分別與韓國及內地海關實施認可經濟營運商措施,令兩地貨流更安全、更有效率,進一步提升本地企業在該兩個地區的競爭力。香港海關與韓國海關的「認可經濟營運商」互認安排,由上周五起實施。內地海關與香港海關的同類互認安排,繼5月18日起於陸路口岸實施後,今日起於空運及海運口岸推行。
香港海關於上周四表示,有關互認安排提供的便捷通關措施,有利本地企業出口貨物往內地及韓國的市場,為進出口貿易和物流業帶來更多商機,促進香港長遠的經濟發展。
香港海關表示,去年10月及今年2月,本港海關分別與中國海關總署及韓國海關關稅廳簽訂有關互認安排,促進香港海關與內地、韓國海關之間更緊密的合作關係,令兩地貨流更安全、更有效率,進一步提升本地企業在該兩個地區的競爭力。
獲減查驗優先清關
根據互認安排,獲香港海關認證為「認可經濟營運商」(AEO)的企業,出口貨物往內地或韓國時,可在內地或韓國享有通關便利措施,例如減少查驗、獲優先接受清關等。同時,獲內地海關認證為「AA」類資格(等同AEO)的企業,以及獲韓國海關認證為AEO的企業,其出口貨物亦可在香港享有快捷的通關便利。
港商需提供15位字符認證編碼
海關發言人指,本港「認可經濟營運商」或其代理人,貨物出口往內地或韓國時,需要向內地或韓國進口商提供其15位字符的香港AEO認證編碼,以便對方向當地海關作出進口申報時,享有通關便利。香港進口商亦需在提交電子預報貨物資料時,準確輸入內地或韓國AEO出口商的名稱和地址,以獲享通關便利。發言人相信,有關互認安排提供的便捷通關措施,有利本地企業出口貨物往內地及韓國市場,為進出口貿易和物流業帶來更多商機,促進香港長遠的經濟發展。 ■記者 郭兆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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