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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揚 新西蘭聯合報社長
「佔中」組織者們任何與外部勢力撇清關係的企圖都無濟於事。君不見美國21位參議員的聯名信,相當於把美國的真實目的全部公開了。「佔中」就是一個反民主、反普選、反國家的非法活動,面對�荓j大的護衛民主、保衛普選、捍衛國家的主流力量,這種鬧劇豈有不失敗的道理?
香港「佔中」行動已半個多月,無論還有多少示威者堅持違法霸佔公共道路,也無論組織者還有多少個「下一步」和「新一輪」,都已不再重要。以21名美國參議員呼籲美國政府公開支持「佔中」為標誌,這場運動的失敗就可提前宣布了。失敗的原因,事先就注定了,這一點策劃者自己也很清楚,所以從一開始他們就沒有志在必得的氣勢,但他們還是決定賭一把,先把事情鬧起來再說,然後再寄望北京和特區政府應對失措。令他們失望的是,政府和警方沉�荍N靜的處理,沒有給策劃者提供將事態升級的借口。而當幕後老闆美國人不得不走上前台,作一番陳腔濫調、強詞奪理的表態,正好說明活動策劃劇本已翻到最後一頁,再沒有更多了。為什麼「佔中」行動注定失敗?歸納起來,根本原因有以下三點:
「佔中」反民主
正如組織者自己所定義的,「佔中」屬於一場社會運動。但社會運動並不必然是民主或民主化運動,反倒常常表現為反民主運動。「佔中」正是這樣:從目標上看,它反對全國人大設定的普選框架,試圖完全排除國家在香港政改問題上的應有權力,這是典型的「非民主」。香港特區與中央政府是地方與中央的關係,中央的權力源於維護國家利益的義務,實屬理所當然。以香港地方民主權利的名義,要求中央讓出國家的應有權力,這是哪來的道理?不是非民主是什麼?
而從手段上看,它挑戰法律和秩序,霸佔公共空間,強烈排斥與自己意見不同的人群,甚至反對整個中國,這又是典型的「反民主」。所有人都會質疑:一旦靠這種方式取得了政治權力,這群人怎麼可能本�蚍e容妥協的精神推行真正的民主政治?又怎麼可能阻止另外一群人以更為激進、更為暴烈的方式推翻他們自己?
「佔中」反普選
「佔中」運動宣稱以爭取「國際標準」的「真普選」為目標。但回顧歷史,真正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恰恰都是漸進實現的普選。以英國為例,1761年擁有選舉權的選民不足全國人口的4%,1883年才到了8%,而在聯合王國全部領土上實現一人一票普選則直到1968年才實現。美國也是漸進普選的典型例子。從1789年憲法規定政府由「幾個州的人民選舉」產生算起,到1868年第14修正案才賦予所有男性白人公民選舉權,而完全普選則遲至1965年的「選舉權利法」才最終實現。
如果說可以從這些歷史案例中歸納出關於普選的「國際標準」的話,那麼只有兩條:一是「漸進」這個寶貴經驗,二是「激進」這個慘痛教訓。另外,哪怕是歷史上最為激進的「純淨普選」,也從未有過不附加政治條件的情況。1791年處在激進革命中的法國,當時的標準叫做「積極公民」,取得選舉權的條件之一就是已登記為本地的國民自衛軍成員並且宣讀過公民誓言。
對照之下,香港的激進派人士正企圖在這塊從未實行過任何形式普選的土地上,一舉實現一種不借助任何歷史傳統的、最為激進的「超歷史」普選,而且還是連最起碼的愛國標準都不能設置的「超政治」普選,這不是故意破壞普選進程的反普選,又是什麼呢?
「佔中」反中國
愈來愈多的證據表明,無論是「禍港四人幫」,還是「佔中三丑」,以及學聯和學民思潮,背後的操縱者都是美國和英國。對美國來說,香港的特殊政治環境,幾乎是在主動邀請它將其作為顛覆中國的前沿基地。第一、這是一個因「一國兩制」而令北京的權力不能直接落地的「治外飛地」;第二、這是一個因23條立法未果連叛國和分裂都無法入罪的「法外飛地」;第三、這是一個因「國民教育科」設立未果,讓整個年輕一代完全沒有國家認同的「教外飛地」。如此絕無僅有的一個特殊地區,美國的陰謀家們不大加利用,豈非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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