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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國英
近年來不少事件的發生都與國旗有關。有人搖着港英時代的旗幟,是對特區政府不滿;有人還手持英國旗走到添馬艦的解放軍軍營門口對着守門的軍人作出挑釁行為,被警方拘捕控上法庭,官判從輕發落;有人在今年「十一」國慶的升旗禮儀式,當國旗升起時,不唱國歌,還特地背向國旗,雙手在胸前交叉。當事者說,是表達對中央政府的政改決定不滿。最近,李求恩紀念中學讓學生表決要不要取消升旗儀式。表決前還讓學生公開辯論,說出他們的正反見解。據媒體報道,反對意見略佔多數,因而升旗禮被取消。
這四宗事件都拿國旗來發洩他們對政治的不滿,表面看來似乎並無不妥,反正就是一面旗,沒甚麼大不了。可是稍為對國家有認識的人,都會立刻感受到這種行為不但對國旗不敬重,對國家的忠愛也會令人懷疑。如果看成愛國的問題,那就非常嚴重了。
尤其是第一與第二宗事件,香港回歸後,還拿着港英旗搖旗吶喊,還說有政治不滿,不是說明他們對港英政府眷戀不捨嗎﹖不想做中國人,可以移民他國歸化為外國人。
第二宗事件,任何人在軍營前挑釁軍人,一般軍營都會有警告牌叫人不要冒犯其軍事營地,否則可被槍擊。法庭視此為小事一樁而從輕發落,更是執法從輕的表現。否則,大可用港英時代留下來的法令:任何人不具外國代表身份對代表國家的軍隊張揚外國旗,可是刑法的重罪呢﹗
第四宗事件裡涉及的李求恩紀念中學讓學生表決要不要舉行升旗禮的事,有很多敗筆。第一,升不升旗涉及國家象徵的禮儀,不能由人舉手表決要不要做,升旗禮在甚麼時候做、怎樣做,都有一定的規定。如果學生表決永遠不要升旗禮,是不是學校就可以聽從學生呢﹖民主可以用在很多事務上去表決,但是愛不愛國就不能用民主表決的方式去決定。升旗禮在中小學做,目的就是要培養學生的國家意識,培養年輕人對國家的尊敬。全世界都不會讓自己的學校由學生表決要不要升旗禮。第二,學生年輕,有很多事物的認識仍待教導,對很多事情仍未能作出正確判斷(例如選舉權不下放到青少年,便是有見於年輕未有能力決定是非之故)。升旗禮那麼莊嚴的大事,竟然聽由學生表決,還荒唐到鼓勵他們公開辯論,雖然話說得好聽,辯論可以加強他們理性明辨是非,但升旗禮的事完全無關是非問題,而是培養國民要有國家尊嚴的一顆心。就好比尊師重道,可以叫學生去辯論要不要尊師重道嗎﹖由李求恩紀念中學這件事,更可見中學生確需要國民教育,好好教導甚麼叫「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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