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專業人士協會副主席及資深測量師 陳東岳
人口高齡化並非香港獨有,內地省市同樣面對這個社會問題,近日閱讀一份吉林省有關「居家養老服務」的報告,當中有不少可供香港借鑒的地方,筆者撮錄其中部分建議與大家分享。
吉林省近年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取得進展,逐步形成「社區養老、機構養老、居家養老」三種形式的養老服務。
報告認為「居家養老」的社會成本低、覆蓋面廣而靈活,應該是完善社會養老保障的必要補充,值得加強推展。報告部份建議如下:
(一)對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者給予資金補貼,可按受照顧者的不同情況,給予全額或部份補貼。
(二)培育社會養老服務組織,使服務走向市場化。
對有條件長者灌輸「買服務」
(三)營造社會氛圍,按老人實際需要,提升服務內容,引導長者群體樹立對居家養老服務的消費觀念。對經濟條件較佳的長者,灌輸「花錢買服務」的理念。
(四)整合資源,推進社區居家養老,加強社區老年服務設施、組織以及建設訊息平台。
(五)提升老年人精神生活質素,鼓勵長者積極參與社會,消除他們對社會的疏離感。
(六)宣傳推廣敬老護老,弘揚孝道。
(七)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老年文化教育和娛樂休閒活動。
上述各項建議,大部分亦通用於香港,在香港亦以不同形式實行中。對於香港家庭來說,一般家居面積不大,要做非親屬的居家養老服務,會帶來很多不方便,甚至易生摩擦。但鼓勵親屬接納長者在家養老,讓長者享受到家庭溫暖,應該值得大力推廣。
建議發放「居家養老」津貼
雖然現時有供養父母免稅額,納稅人可以扣減稅款,但對非納稅的家庭來說,供養長者就享受不到津貼。政府可以考慮對實際有供養長者的家庭發放「居家養老」津貼,其金額可以按照現時政府向護老院買位的制度,乘以某個合適的百分比的折讓計算。
或許未來港府在整個社會高齡化涉及的各個政策範疇要作出重新部署,在政策制定、執行機構、信息平台、善用長者資源、文娛康樂設施以至每年撥款等環節都要綜合調整,以迎合未來人口高齡化趨勢的需要。■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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