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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劃紅線 拒「獨」參政

2016-11-11
■昨日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在清華大學舉行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學術研討會。 馬靜 攝■昨日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在清華大學舉行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學術研討會。 馬靜 攝

王振民籲港社會三方面理解「回歸」憲法含義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昨日在清華大學舉行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學術研討會,研究會會長、香港中聯辦法律部部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長王振民在研討會上強調,是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針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是中央用終極法律手段劃出「中央堅決不允許『港獨』分子進入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的紅線,亮出底線。這位法律權威又呼籲香港社會從三個方面理解「回歸」的憲法含義。

王振民指出,現時「港獨」已經成為一個非常嚴重的必須面對和解決的重大問題。

他說,是次釋法得到充分的民意支持,香港絕大部分市民支持人大釋法。是次釋法主要是解決「港獨」分子進入特區立法機關的問題,劃出中央特區堅決不允許「港獨」分子進入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的紅線。

「明暗獨」皆要擔法律後果

他指,「『港獨』不能進入政權機關,否則政府的性質將發生重大變化,全國人大釋法是終極法律手段,以此來解決『港獨』問題,劃出紅線,亮出底線。不只是要將那些『明獨』的人擋在門外,即使那些進入立法會搞『暗獨』的企圖把立法會當成宣傳『港獨』的平台的,也要承擔法律後果。」

絕對不容重演「台獨」之禍

王振民重申,關於「港獨」問題是要有原則和底線的,絕對不允許在香港回歸後還重演「台獨」在台灣的發展過程。

他說,在重大的原則立場,中央已經不得不出手,「港獨」問題不是特區政府單方面靠特區之力就能夠解決的。

「回歸」含政治倫理和主權確立

王振民又強調,香港社會應該從三方面充分理解「回歸」的憲法含義。首先,憲法角度看回歸不只是意味蚢黻禤a民族文化認同,心理的歸屬以及一家人感情的確立,還包括政治倫理和政治話語的確立。回歸祖國的客觀事實,從國家層面講是恢復國家行使主權,開始對香港進行管治,對特區政府就是要接受主權以及由主權產生的國家對特區的管治。

第二點,是接受國家的憲法以及憲法確立的系列制度和體制。

王振民說,「國家不可能為香港回歸改變憲法,也不可能改變所確立的基本制度,香港只有接受由回歸產生的現行憲法和憲法確立的制度體制,其中最主要的制度就是人大釋法權,這是憲法制度確立的,香港沒有辦法選擇。」

第三點,回歸後既然變成一家人,就要有基本家規和原則底線,那就是特區必須要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國家利益,這是原則和底線。

王振民指出,「所謂回歸的憲法和法律含義,香港是沒辦法選擇的,更不能像一些國家一樣搞地方獨立。」

他認為,香港目前的本質問題在於,有個別的人不接受回歸的現實,不接受國家憲法確立的基本制度體制,不接受國家行使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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