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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寸不亂】零用錢

2018-05-10

方 芳

對孩子,缺乏愛而拳打腳踢,謂之虐兒;因貧窮而照顧不周,無奈虐兒;因富貴而縱容,是否也是另類虐兒?

最近一則娛樂新聞鬧得沸騰,是「小龍女」不夠錢用,與女友流落街頭要求救濟,還拍了片段公開「我的爸」,要求富貴爸出手。來自單親家庭的孩子,問題一籮籮。

美國一名十五歲的富家女,與媽媽上電視節目,哭訴零用錢被削減,自己就像「農民般過日子」。在富家女眼中,農民的日子應該是苦不堪言吧?她說,每月一千美元(約八千港元),是無可能生活的。那麼,多少零用才不是「農民生活」?她說︰一個月基本開支至少二千五百美元(約兩萬港元)才足夠。

一般中學生每月多少零用錢?相信一般家庭會以成本計算,比方中學生在外吃中飯,連乘車每天五十港元,基本開支每月一千五百元足夠,如果讓孩子儲錢買點自己喜愛的東西,不妨加多少少,如每月二千元。這數字只是富家女要求的十分之一而已。

上述富家女,說來「淒涼」,原來大小姐一生下來,就有保母、司機、私人教練,又有一張無上限信用卡,可以盡情買名牌,她要求的生日禮物,是一部廿三萬美元(約一百八十萬港元)的房車。因為揮霍無度,母親才出手削減零用。大小姐一生下來就是這樣的生活方式,她也只懂得這樣的生活。當然,這只是個別例子。身教重於言教,父母怎樣花錢,孩子就怎樣花錢。不足三歲的娃娃,來到祖父母家不肯吃飯,跟祖父母講數「我們不如上館子吃飯吧!」三歲就知道何處多美食,皆因父母愛上館子。

有位朋友什麼都要最好的。比方,「我們聘請了全醫院最好的醫生」、「我們請了全校最好的老師為孩子補習」,總之,孩子都知道,除了最好,還有更好。孩子父母挑選電視機,孩子就會說:「寧可花多些少錢,就買最好的吧!」說來誇張,還未懂得賺錢,就「寧可花多些少錢」,錢從何來?那就不是他要管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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