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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20條」六大亮點

2019-09-03

沈建光 京東數字科技首席經濟學家

8月27日,國務辦發佈《關於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20條穩定消費預期、提振消費信心的政策措施。回顧全年,這已是1月《進一步優化供給推動消費平穩增長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方案(2019年)》和6月《推動重點消費品更新升級 暢通資源循環利用實施方案(2019-2020年)》之後,高層發佈的第3個促消費的全面刺激政策。

不再走補貼老路子

在筆者看來,刺激政策的持續加碼進一步明確了消費對於當前經濟增長的重要作用,顯示了高層提振消費的決心。從內容來看,本輪並未選擇以往大規模補貼的老路子,而是將重心放在順應商業變革和消費升級趨勢、補齊重點領域短板等方面,亮點頗多,體現了支持消費政策的新思路。

具體而言:一是突出強調對消費流通領域的改造與升級。意見第一、二條分別提出「促進流通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推動傳統流通企業創新轉型升級」,強調「引導電商平台以數據賦能生產企業」,通過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鼓勵「互聯網+」等流通新平台、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同時支持傳統百貨店、大型體育場館、老舊工業廠區等線下經營實體加快轉型。

在筆者看來,考慮到網上消費佔社零總額比重已經上升至20%,傳統零售流通模式在場景、效率、體驗等方面均存在短板,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品和生活服務的有效供給,無法滿足消費者定制化的需求,這一部分潛力一直有待通過轉型升級而激活;除上述措施以外,意見還提到對商業街、便利店、社區便民服務設施等領域的提升措施,同樣以滿足居民日漸個性化、綜合化的消費需求為目的。

二是高度重視釋放農村等下沉市場消費潛力。近年來城鄉收入差距縮小引致農村的消費需求增長。結合筆者近期赴延安地區對於當地京東電商、物流平台以及消費者的調研情況來看,一方面下沉市場消費品價格較低,而消費者可支配收入比例較高,消費需求及其旺盛,對於電商等線上消費渠道的使用甚至超過一、二線城市,存在較大潛力;另一方面流通渠道等基礎設施卻並不完善,補齊物流冷鏈短板也格外重要。

在此背景下,意見提出「改造提升農村流通基礎設施」、「提高農村電商發展水平」、「擴大農產品流通」、「改善提升鄉村旅遊商品和服務供給」等內容,有利於保障高質量農村消費產品供給,合理的市場價格也將有效促進農民增收,對於加快城鄉消費融合、促進電商平台佈局農村等下沉市場均是利好。

開拓消費新空間

三是開拓夜間、假日等新場景,有利於擴大服務消費空間。意見第十二、十三條提出「要活躍夜間商業和市場,鼓勵主要商圈開設深夜營業專區、24小時便利店和深夜食堂等特色餐飲街區」,「鼓勵開設節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休閒文體專區等常態化消費場所」。就筆者觀察而言,近年來居民的節假日消費旺盛,4、5月份節假日變化對社零數據帶來較大擾動已經證明了其重要性,而一、二線城市的夜間消費市場潛力巨大,上述措施無疑將擴大消費尤其是服務業消費的空間。

四是貿易摩擦長期化背景下,鼓勵國內商品出口轉內銷。意見提出要提高自主品牌的市場影響力和認知度,將部分對海外商品的消費需求轉移回國內,同時推動拓寬出口產品的內銷渠道,減輕美方加徵關稅對我國出口企業的負面影響。數據顯示,受關稅影響,今年1-7月中國對美國出口下滑7.8%,金額減少208億美元。

五是加大對新消費領域金融支持力度。意見專門指出發揮金融機構和消費金融的作用。聯繫到前段時間社會上對消費金融的一些質疑聲音和部分地方對消費金融的排斥性做法,此次有望正本清源,利於保護正規消費金融合規展業的積極性,通過信貸支持消費增長。在筆者看來,一方面仍要加強監管,避免假借「消費金融」之名將資金違規流向房地產、民間借貸等風險領域;另一方面也要通過「技術驅動+金融創新」的模式推動消費金融行業的供給側改革,尤其要借助金融科技頭部企業的力量,大力發展側重於綠色、普惠方向的消費金融。

六是鼓勵消費平台企業發展。意見明確了搭建品牌商品營銷平台的發展方向,給予流通企業在降低電價、稅收優惠鼓勵創新等多方面的支持,這對於電商平台、物流平台以及傳統零售企業的發展是個利好。在筆者看來,未來還可在稅收及社保徵繳等方面針對電商平台等新型流通企業出台更多政策,如統一徵繳標準、降低費率等。(本文有刪節)■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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