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宜弘 立法會議員
社會上對功能組別等議題有不同的看法,是正常的現象,應透過集思廣益、尋求共識來解決。如果強詞奪理,往往過猶不及。近來有的人鼓吹斷食,煽動衝擊警方,號召「公投起義」,我希望他們要珍惜健康,奉公守法,以香港整體利益為重。有些行動有違主流民意,有損香港利益,不利吸引外資,妨礙營商環境,就算怎樣「包裝」、「升級」,也難以得到市民支持。
香港的功能組別,有其歷史和現實的存在價值。我想簡要談四點意見。
第一點,香港是彈丸之地,一向以商業見長。自從開埠以來,歷經各界市民努力拚搏,逐漸成為區內金融、貿易、航運、物流等中心。各行各業都為香港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貢獻,其興衰無不關係到市民的福祉。有調查顯示,市民對職業或行業的重視,往往超過對居住地點的關注,因而形成行業團體蓬勃興起、業界代表參政議政,並出現保留功能組別以表達業界聲音的主流民意。政治乃經濟的集中反映,香港立法機關容納相當程度的普選成分,同時又有功能組別,就是反映了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需要,反映了各階層各行業在議會有一定的、均衡的代表性的訴求。
反映業界訴求 提供專業意見
第二點,香港回歸後,直轄於中央政府,並不是獨立或變相獨立的政治實體。根據國家憲法,地方行政區域實行的制度,須由中央決定。因此,所謂「取消功能組別」、「五區公投起義」,純屬自欺欺人的假議題,不符合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的香港法律地位。
第三點,香港必須發展具有自己特色的制度。在政制發展方面,不同國家和地區各有演變的過程,並無絕對的標準。由於歷史背景和社會條件的差異,我們既不宜照抄內地的制度,也不能照搬外國的制度。我認為,保留功能組別、分組點票,正是根據香港的獨特情況,切合香港的憲制地位。
在我記憶中,功能組別在港英時期早已有之,是原體制的有效部分。當年起草基本法時,提出「一會兩局(組)」、分組點票的機制,經過廣泛的討論而載入了基本法。其立法原意,是要適應我們這個商業城市的歷史和現狀,借鑒先進國家兩院制的做法。
我在美國生活多年,也去過英國等國家。我看到他們既有眾議院、下議院,亦有參議院、上議院,甚至有君王、總督,仍不失為先進國家。美英等國家及地區之所以採用兩院制的設計,必有其多元化民主的元素,也有其歷史與現實的考慮。這個多元化民主的模式,就是要協調整體社會利益,保障各階層、各行業的均衡參與和持續發展,防範滑向極端的民粹主義和福利社會。
第四點,基本法附件二及其他條款,規定了解決政制發展問題的法定程序,也體現了功能組別、分組點票的機制。基本法並無任何條款要廢除功能組別、分組投票,我們豈可輕言廢除。事實證明,功能組別、分組點票符合「一國兩制」的方針,符合香港的歷史和實際情況,也符合循序漸進和均衡參與的原則。這個機制有生命力,回歸以來行之有效,可以說比參議院更具效率,比貴族院更加民主。
經濟民生為重 停止玩火行為
我記得,回歸前後,許多關乎香港經濟發展、不利於吸引外來投資的議案,如果不是功能組別把好關,香港現在的經濟情況和營商環境,肯定會變得更差。議員付出的心血,他們的投票紀錄,他們務實而有建設性的發言,都說明功能組別功不可沒。
香港的當務之急,是要保持核心價值,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繁榮穩定。金融海嘯尚未過去,香港仍要面對嚴峻的考驗,克服巨大的困難。對於違法違憲、挑釁中央、謀求「變相獨立」、危害社會安定的各種玩火行動,無論披着什麼外衣,打着什麼旗號,我們都應擦亮眼睛,不要上當受騙,更不能姑息縱容。對於功能組別的完善和去留,我相信假以時日,定可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找到妥善的解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