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明 立法會議員
自由行讓每年數百萬內地同胞來港,當中不少相信香港產品有品質保證,在港購買藥物。然而,去年發生連串藥物事故,本港藥物監控制度的流弊暴露無遺。
藥物安全問題嚴重,業界早已深知。然而由於資訊不足、市民的藥物知識貧乏,加上問題複雜,外間難以掌握,市民和傳媒始終不太關注,公眾壓力因而不大,政府多年沒正視問題。立法會與政府多次討論,政府的反應往往只是加強巡查藥房和藥行而已。
要保障藥物安全,較有效的方法是在藥物供應環節做好把關工作。進口藥物必須在本港註冊,轉口的藥物則可以是非註冊藥物,很多商人看準政府對轉口藥物規管不力,以轉口為名,運入大批非註冊藥物,然後在本港銷售,以致市民服用壯陽藥等未經註冊的產品致不適、甚至死亡的情況,屢見不鮮。
監察轉口藥物的工作由衛生署、工業貿易署和海關負責,各部門各自為政,藥物最後是在本港銷售、還是真的轉口、到了哪裡,沒有一個部門知道。
政府部門其實早已明瞭問題,十年前已在立法會提出修改法例,以確保轉口藥物不會在本港銷售。其後藥商施壓,改而規定藥商必須就未經註冊藥物的流動情況提供記錄和證明文件,最後這項措施亦沒落實。上月政府的檢討報告又再提出類同建議,西醫工會竟表示反對。
藥物供應環節無法做好監管,只好在銷售網的末端盡最後努力,巡查藥房和藥行以減少非法銷售藥物,但政府同樣處事不力。審計報告指出,在一些個案內,同一批藥房東主有多次定罪記錄,但所經營的多間公司仍獲註冊,年年續牌。
去年政府檢討藥物監管制度,民主黨向政府提交了報告書,建議當局針對輕微違反發牌條件的藥商引入扣分制度,促使藥業遵守發牌準則,政府表示會考慮,卻沒採納。針對藥房質素問題,政府的建議之一是規定藥房在所有營業時間必須有註冊藥劑師在場。這項建議能否解決藥房非法銷售藥物的問題是未知之數,但增聘藥劑師的成本卻必然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藥物監管制度千瘡百孔,筆者只能在這裡略提一二。現時本港有近二萬種藥物和無數的藥劑產品,這些產品由生產、入口或轉口到銷售,都需要監控。政府在照顧市民的安全和消費者權益的同時,又不能忽視龐大的商業利益和小商戶的生計。
對於如何監控,醫生、藥劑和科研等多個專業團體各有不同利益、意見和影響力,而跨國藥廠、數十個本地製藥商、860個批發商、240個進口商、500間藥房和3,300間藥行,各有不同的商業利益,各以不同的手法在監控制度下謀取最大利益,更涉及內地和外地的製藥商和當地政府發出的品質保證文件是否可信。
要掌握這個錯綜複雜的體系,有效監控藥物安全,需要強大的魄力,既有醫藥專業知識,亦了解商業運作。現時衛生署署長軟弱無力,祈求業界基於良心做好藥物安全,數十名職員周而復始地進行巡查工作,明顯地力有不逮。政府最近檢討藥物監管制度,提出75項建議,增加大量人手。
如果沒有強而有力的執行者,這些措施隨時成為不同業界謀取利益的機會,而影響其利益的措施卻再次成為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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