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莊 法學博士
《蘋果日報》社評可以不同意郝鐵川學術演講的觀點,但不可強詞奪理。硬要說郝鐵川把「三權合作論」擴充為「四權合作論」,這是邏輯上的混亂,猶如硬要說「李四是張三的弟弟」一樣,顯得十分荒謬。
對郝鐵川18日對香港記協採訪內地記者的學術演講,8月20日《蘋果日報》發表社評,不認同郝鐵川所說,在社會危機時期,「協助政府執行應急措施,成為媒體的首要任務,監督政府則是第二任務。」《蘋果日報》社評要發表不同意見,這是它的自由;它要把首要和第二任務顛倒過來,也是它的自由;即使它要把首要任務取消,把第二任務當作唯一任務,還是它的自由。
強詞奪理 邏輯混亂
果真如此,也就罷了。但它還要強詞奪理:硬說郝鐵川要把習近平的「三權合作論」擴充為「四權合作論」,硬要藉公共利益之名,行逃避輿論監督之責,這都是邏輯上的混亂,不妨作為社評所稱的「反面教材」,供中學生通識範文舉誤之用。
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前年7月訪港時曾希望「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不論是否稱為「三權分立」,英美國家三個機構之間是既有制約又有配合的。今年3月筆者曾在本報發表五篇文章加以論證,想是習近平認為香港三個機構之間制約有餘,合作不足,才作上述表示。對三個機構之間的制約和合作關係,因報紙評論篇幅有限,在此不贅述了。但《蘋果日報》社評以為,「四權合作論」源自「三權合作論」,卻像說「李四是張三的弟弟」一樣,莫名其妙。
「第四權力」為自誇之說
稱媒體為「第四權力」,譽記者為「無冕之王」,皆為自誇之說,並非實詞。任何權力,都要有法律依據,而「第四權力」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既無法律依據,自然就不能行使權力。既然不能行使權力,當然就沒有「四權合作」之說。既無「四權合作」之論,又何來從「三權合作論」推演而來呢?
另外,習近平所說的「三權合作論」,指的是平時特區政府的三個分支(行政、立法、司法)之間的合作。郝鐵川所說的協助,是指危機之時媒體對內地政府(含行政、立法、司法等)的協助。習近平之說,並沒有排斥制約,但講相互,不分主次。而郝鐵川之論,只有主次,不講相互,全無相互協助和監督之意。習近平所言是香港,憑領導人之尊向下訓示;郝鐵川所說是內地,以學術之名對外演說。時、空、事三種維度皆異,豈能混淆?!
至於「藉公共利益之名,行逃避輿論監督之責」,更不知從何說起。《莊子》有「涸轍之魚」之喻,《韓非子》有「遠水不救近火」之嘆,皆言事有急緩、主次、重輕、大小之分。在同一時空內,不能等量齊觀,此為哲學要義,智慧之門。郝鐵川指緊急態勢中協助政府為主,監督政府為次,並非說溺水之時,或拯嬌妻,或救幼子,兩者擇一。兩者並非魚與熊掌的關係,想可兼得,只是有先後而已。
以偏概全 刻意誤導
然而,《蘋果日報》社論卻以偏概全。其所舉事例,皆類此。如其說甘肅舟曲月園村因泥石流而滅村,未登網站首頁,就如何如何。這是處理新聞方法上的問題,「蘋論」對《蘋果日報》而言雖也重要,但因不如廣告賣錢,也少見放頭版。去年8月8日台灣也有泥石流事件滅村,也不是台灣所有網站皆置之首頁。新疆烏魯木齊騷亂,有香港記者誤被拘捕,後已證實是誤會。暴徒假扮記者,並非不可能,預先防範,亦非完全不合理。對於信息發布,查《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已明確「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並非只能採用新華社之稿一端。凡此種種,皆為邪理歪例,不細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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