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市民會問,讓這些有明顯立場傾向的網上電台在選舉時公然支持某一政黨,是否對其他參選人不公平?當局是否應任由網台在選舉時發出一些不實及抹黑的政治宣傳?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規管網台是理所當然。在公眾諮詢大會上,憤青的霸道及不民主嘴臉表露無遺,盡顯其視網上世界為他們獨霸的領地,如此囂張霸道,正顯示網台確實有規管的必要,選委會不應怯於極少數憤青的叫囂就退縮,保障本港選舉的公平公正。
選舉管理委員會日前就區議會選舉活動指引舉行公眾諮詢大會,當中最受關注的是建議訂明互聯網上播放的電視及電台節目,都要像傳統媒體般受公平原則規管。建議的目的是保障選舉的公平公正,但部分網台及政黨卻立即起哄,將合情合理的規管方案百般抹黑,說成是「網絡二十三條」,要打壓反對派參選人。在日前的諮詢大會上,「人民力量」及其御用網上電台「香港人網」一眾更拉隊「踩場」,搗亂會場,有憤青除衫、吹喇叭、叫囂、舉牌抗議,甚至出言侮辱選管會人員,行徑囂張霸道,令人為之側目。
憤青「搗亂做騷」 網台氣焰囂張
「香港人網」對選委會的建議一直是反對得最為激烈,在諮詢大會前已不斷在電台上呼籲支持者到場「施以顏色」,要迫使選委會收回方案。當日不少憤青根本不是討論方案利弊,只是一味的發洩情緒,以譁眾取寵的言論取代理性討論,有憤青更對選委會主席馮驊惡言相向,極盡人身攻擊的能事,與其說是參與諮詢,不如說是「搗亂做騷」。網台中人及其支持者在會上所表露出來的霸道及不可一世的態度,正正反映這些網台過去做節目的作風,就是一言堂,容不下異議聲音,立場不問是非只偏袒某一政黨,就如台灣綠營的地下電台一樣,純為政治服務,不過一個在地下,一個在網上,但性質行徑沒有分別。
市民會問,讓這些有明顯立場傾向的網上電台在選舉時公然支持某一政黨,是否對其他參選人不公平?當局是否應任由網台在選舉時發出一些不實及抹黑的政治宣傳?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規管網台是理所當然,否則本港選舉的公平公正還如何保障。這等如選舉經費不設上限一樣,肯定令到財雄勢大的政黨有利,所以選舉要有經費限制。現在網台對政治選舉的影響日大,為什麼又不能有限制呢?網台負責人及一眾憤青可以答出個所以然來嗎?
正如馮驊指出,選管會為獨立非政治性的機構,發出選舉指引目的是向候選人說明需要遵守的選舉法例,令選舉公平平等進行,而由於互聯網日趨普及,候選人參加網上節目在選舉中有一定影響力,該會認為情況值得注意,並需要討論網上節目是否也應受到規管。這說明規管網台的建議主要是針對選舉,在選舉時才會出現,沒有選舉時「香港人網」大可繼續作「人民力量」、作黃毓民、作「維園阿哥」的宣傳平台,繼續協助他們作政治動員,沒有人會理會,待到選舉時才要遵守平等原則,就這樣簡單,與反對派所言的什麼「網絡二十三條」沾不上邊。
而且,所謂公平原則規管也不過如報章般提到有關參選人要同時說出其他參選人的名字,在邀請參選人出席節目時應人人有份等,實事求是的看都並非過分,網台就是要繼續發揮其政黨宣傳機器的角色還有不少空間,為什麼連這樣輕的規管也不能接受呢?難道網上就真的是「法外之地」,可以任由這些網台繼續干擾選舉公平?網台及反對派如此氣急敗壞是為了什麼?
反對派壟斷傳媒 損害選舉公平
說到底,反對派也是為了之後的選戰著想,近期反對派民望大插水,地區工作又一無是處,要勝出區選肯定又要故伎重施,將選舉變得非常政治化,才有望取得較好的成績。雖然,反對派擁有《蘋果日報》等反對派喉舌,也有港台一眾政治打手如吳志森、李小薇等,但對網絡同樣不能放過,「香港人網」的出現本來就是為社民連助選而來的,及後社民連分裂,又轉為支持黃毓民及「人民力量」。可以看到,網台對於社民連及「人民力量」的發展有著極大影響,其政治動員能力不容輕視,反對派正要在選舉上好好使用這張牌,現在選委會要推動公平原則,那豈不令網台的政治宣傳綁手綁腳,甚至可能引發對手的抗議,影響選情,所以才會如此反響,為的不是什麼網絡自由,不過是為了選舉考量。
在會上憤青的霸道及不民主嘴臉也是表露無遺,當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表達意見時,隨即被在場的憤青喝罵,在一片「收聲啦」、「返歸啦」的噓聲中,其發言被多次打斷,劉慧卿最終也發火還擊,指:「有無搞錯呀,而家發生咩事,我只可以講你鍾意聽嚜☆隉A這叫民主咩?係咪咁混帳呀,有無搞錯呀你]!」憤青連反對派的其他聲音也不能接受,盡顯一班憤青的專橫,視網上世界為他們獨霸的領地,不容他人規管,如此囂張霸道,正顯示網台確實有規管的必要,選委會不應怯於極少數憤青的叫囂就退縮,保障本港選舉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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