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豪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副主席
筆者始終相信,我們可以在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毋庸置疑,政改一直是港人關注和爭議性最大的議題之一,多年來,政制發展絕非一片坦途;不過,我同樣看到了積極的一面,推進普選的力量是非常堅實的,當中的共識其實遠大於分歧。
政治口號 煽動市民
共識方面,《基本法》一早列明了,行政長官最終會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7年決定了可以在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中央領導近年多番開腔,中央政府對香港於2017年實現普選行政長官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香港各大政黨莫不以爭取落實普選為目標;香港社會的主流意願也是希望於2017年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毫無疑問,各方面的意向是一致的,在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是由中央政府以至香港市民的共同奮鬥目標,也是最根本的共識。
爭議方面呢?不是沒有,但幾乎都是偽議題,實際上是沒有討論價值的。至今,仍有不少團體以向中央「爭取普選」為政治口號,煽動市民,究竟他們還在爭取什麼呢?全國人大常委會已於2007年決定香港的普選時間表,港人一早已「成功爭取」了,現已到落實的階段,「民主派」繼續以「爭取普選」為政治口號,除了營造港人對中央的不滿情緒外,對真正推進普選又有什麼意義?
至於另一大爭議則在於「中央不能接受與其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這其實是一個不應該爭議的議題。姑勿論此乃中央政府20多年來的一貫立場,依照《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行政長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向中央人民政府及特別行政區負責。簡言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央體制下的一部分,行政長官是中央體制下的一員,如參選者不接受這個體制,執意對抗中央政府,為什麼又要參選行政長官?孫中山可會一邊策動推翻滿清皇朝,一邊要求滿清皇朝委任其為兩廣總督?一方面與中央政府對抗,另一方面參選行政長官,是違反政治倫理的,是政治上的自相矛盾。
擱下偽議題推進普選
「不能與中央對抗」與「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之間是沒有衝突的。誠然,中央不會無限制地接受任何人擔任行政長官,但中央的底線真的很嚴苛和損及市民大眾的利益嗎?也不會。我們何必誇大中央底線的尺度和影響性,挑起社會分歧,分化市民呢?這對落實普選有幫助嗎?
經過許許多多人的努力,還差一步,港人便可以普選行政長官。終點前的最後衝刺往往是最關鍵的,無任何結果較政制原地踏步更加壞、更令港人失望,現在是凝聚共識而非擴大分歧的時候,各政黨應展示最大的理性與誠意,擱下偽議題,分歧少一點,共識便多一點,香港就更加靠近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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