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彥
「佔領中環」發起人戴耀廷日前接受協恩中學校長邀請,到該校以「佔中」為題向該校中學生說明「佔中」理念,其中提到:「好多人質疑(公民抗命)是否要人蓄意犯法。係犯法,但同打劫金行犯法係好唔同,打劫金行犯法係自利,但公民抗命則是為公義,而且一些犯法行為可能涉及暴力,但『公民抗命』一定係非暴力。」戴耀廷刻意隱瞞「核爆中環」的暴力性,卻向學校販賣低質比喻迷惑學生相信「佔中」純潔神聖,雖然歪理說一百遍仍是歪理,但歪理危險之處在於學校非但沒有為學生指正謬論,而且為煽動分子大開教育中門,縱容歪理在校園散播。為師不正有負社會期望,這也是香港教育界的悲哀。
偷換概念 煽動犯法
「佔中」要產生「核爆」破壞力,要令香港成為一個難以管治的地方,否則便不成其為籌碼,達致脅逼政府和廣大市民的效果,這是戴耀廷過去表達過的意圖。但是在這場中學生講座中,戴耀廷沒有提及這麼「生動」的比喻,相反,他以「打劫金行」來比對公民抗命的合理性。中學生質疑「佔中」抵觸法律時,戴耀廷招架不住,直接承認「佔中」的公民抗命是違法行動,但違法者有道德光環,和葉繼歡、張子強這些香港頭號劫匪不能相提並論,言下之意,在「公義」之下,香港的劫匪只要不是「自利」,公民抗命可以名正言順打劫,「佔中」也可以名正言順犯法云云。演說過後,協恩中學的學生會否因此調低道德底線,值得家長和教育界深思。
戴耀廷「打劫論」自我犯駁,一些新聞討論區隨即出現有識之士一片強烈質疑。網民反問「如果為公義打劫金行,當然係公民抗命,點會係犯法,戴先生係咁教落謘I」、「根據戴副教授原則,依家香港貧富懸殊,應該鼓吹香港人劫富濟貧」、「如果有人不滿議員拉布拖民生,走去殺魕唹珀陪,認為係為公義,可以說成不是為私利,又唔係打劫金舖!」事實上,不管犯法動機如何,有社會危害性的犯法行為,有危害社會的後果,犯法行為所造成的社會危害越大,其法律責任就越重。訴諸暴民政治的犯罪行為,更須受到法律制裁,斷沒有動機「公義」便可網開一面的道理。戴耀廷「打劫論」的詭辯在於,把「公義」的適用性無限放大,令中學生相信一些「公義」可以有法律以外的例外情況,煽動學生知法犯法。
引入歪理 校長失職
事實上,「佔中」本身並不「公義」,打劫和「佔中」在本質上是同樣的。戴耀廷以為「佔中」違法可以追求「公義」,在打劫以外變得神聖清高,因為他相信「佔中」可以和平。但「佔中」要「核爆」才有效果,代價是中環秩序大亂,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受到動搖,犧牲香港的前途,這就是用更多人的不公義來換取小撮人的政治自利。這種把廣大市民的利益拿來豪賭的行動,最終只能是不折不扣的偽公義,但戴耀廷沒有說出來,還以「打劫」偷換概念,得出的結論自然受不住邏輯規律的考驗。
「佔中」暴力違法也不可能和平,這不會因為「打劫論」變成公義的真理。但中學生還沒有足夠的人生閱歷去剖析這些偽公義論,需要學校師長們指正保護,協恩中學校長卻濫用學術自由之名,容許戴耀廷賣弄法律權威,向500名中學生宣講違法可以追求「公義」的言論,以「打劫金行」這種低質論調向中學生販賣「佔中」,通識教育做得十分粗疏,身為校長沒有把好關已屬失職。這樣不倫不類的演說,非但不能令中學生明辨是非,更在學界撒下犯法的種子,引起各界譴責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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