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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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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世功:候選人數更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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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世功 記者葛沖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港澳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強世功昨日在出席全國記協新聞茶座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通過特首普選決定將特首候選人定為2名至3名,一方面具有可操作性,一方面與香港實際更相符。他並對香港在2017年最終實現一人一票普選持樂觀態度。

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將香港特首候選人選定為2名至3名,且每名候選人均須獲提名委員會半數以上支持。對此,強世功認為,關於2名至3名,最重要的一個考慮是出於學理上的可操作性。「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如果出來是五六名的行政長官候選人,得票就會出現每個候選人都達不到很多的票數,那麼行政長官就必須要多次投票,加重社會負擔。從香港回歸以後的實踐來看,沒有這樣必要,所以2名至3名實際上是為了學理的操作性,同時也與香港實際相符。」

提委會設置旨在消除極端

有認為「候選人須票數過半,較之以往的八分之一,提名門檻變高。」強世功指出,這是混淆概念,因為過往的八分之一是在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中產生,投票人只有1,200人,可這次提出的投票人數是香港合資格選民,所以兩個之間根本沒有可比性。就為何要「過半數」,他認為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最重要的行政長官要協調香港社會的各種力量,來自不同的政治利益、社會階層、宗教信仰等,同時行政長官還要協調香港和中央的問題。這就意味行政長官無論是提名還是普選,都一定要能夠求同存異,達成共識,找到一個最大的「公約數」。「只有少數幾個人、幾十個人、上百人支持就不能獲得提名。如果要做行政長官,一定要獲得香港社會、中央和特區之間的共識。提名委員會設置的這個目標就是為了消除極端,促進共識。」

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決定指出,「提名委員會可參照香港基本法附件一有關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昨日全國人大委員會將此規定中的「參照」改為「按照」。對此,強世功解釋,這次運用的「按照」從法律上來講也是參照上的一種,所以這個決定是一以貫之。

「按照」用法貫徹港基本法規定

他說,「為什甚要『按照』這個法,我想主要是兩個考慮:首先,如果『參照』提名委員會,那麼應該『參照』到哪兒去,1,200人、1,600人、800人是參照,500人也是參照。那就要找到一個共識點,1,200名的提名委員會毫無疑問是香港立法會通過的,在香港社會運行比較良好,也代表香港各界的利益,符合香港基本法,具有代表性。所以按照目前這樣的組成是符合實際情況。其次,用『按照』就意味目前不能有任何修改,人大常委會在這個問題上說得很清楚,就是要貫徹香港基本法規定。不過相關細節還是有一些修改空間的,哪些地方可以修改,怎麼修改,還是有可供大家討論的機會。」

就有言香港政改將在第三步「夭折」,將無法實現最終目標。強世功對此則持樂觀態度,他舉例說,2005年反對派反對立法會決定,當時香港一些重大媒體都刊登了一幅廣告,一位70多歲的老先生說,「告訴我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普選的那一天。」強世功說:「其實這位老先生的話代表了香港普通市民的心聲,希望早日實現一人一票的普選。」

他強調,中央之所以做出這麼快落實普選的決定,就是回應香港沉默的大多數人。「我大約算了一下,這個老先生現在應該80多歲,以香港醫療水平這個老先生還健在。希望香港各個政團、各個界別都關注這樣的問題,一人一票的普選是香港社會普遍的願望,個別的利益集團利益不能凌駕於香港市民的利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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