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 國
最初出現在立法會「拉布」這個詞的時候,很多人都不太明白正確的意義是什麼,但經過有識之士的解釋後,都會明白過來。如今只要立法會出現拖延的場面時,都會使用拉布這個詞彙了。
有識之士指出,拉布是源自英文的filibuster,特別是指在美國議會中使用的阻撓手段,比如作出冗長的演說來妨礙議事的進行。這樣的情形,在香港立法會也不時出現,民眾都能透過電視畫面,看到拉布者的表情和聽到那些冗長而毫無實質意義的內容。
但是,拉布一詞,原來早就在香港出現過,只不過不是出現在政治範疇,而是出現在足球比賽的場合裡。根據蘇萬興編著的《講開有段古-老餅潮語》(中華書局出版)說:「『拉布』一語出於本地足球。足球賽中,其中一方領先,想控球在腳以保持勝果,就不思進攻,只把球在中場傳來傳去,極力拖延時間,廣州或香港球圈中人稱之為『拉布』。」
為什麼叫拉布,書裡面說,因為從前在紗布廠工作的工人,在布匹染色後,要拿到曬場上拉直來晾曬,「拉來拉去,太陽猛烈加上風大,根本不必掛晾,布匹已拉乾了。」
所以,拉布的意思,「就是把對手的體力和時間拉乾消耗,慢慢由足球賽之術語變成俗語」了。可惜,港人如今多數不知道拉布一詞曾經是香港的俗語了。
其實,港人那麼喜歡看英超,英超比賽中,不是也時常出現拉布的情況嗎?比如擲界外球或守門員踢球門球時,故意拖延,不就曾經被裁判警告甚至發出黃牌嗎?更有球員故意把球帶至角球位傳來傳去,目的就是要拖延時間。
拉布不是只有用在議會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