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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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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公民黨扮「朕即法律」恫嚇他人圖造寒蟬效應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11-14]     我要評論

黎子珍

 公民黨一眾大狀扮作「朕即法律」化身,對梁愛詩的言論極盡歪曲攻擊之能事,企圖恫嚇他人製造寒蟬效應,同時推銷公民黨違反《基本法》和法律常識的私貨。公民黨攻擊與其意見不同的人是「狗屁不通」,又稱「邊個話畀你聽法律制度會改變」。事實上,到底是誰「狗屁不通」呢?梁家傑辱罵梁愛詩的那句粗口,恰好用來罵他自己。公民黨的所作所為,不顧職業道德和操守、對抗憲制、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怎能不令人質疑?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早前出席一個學術活動時曾表示, 「地方法院不能宣布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無效及違法……若法官知道中央與特區的關係,便不會犯這樣的錯誤。」這番言論被公民黨惡意解讀為影響香港司法獨立。梁愛詩日前接受《環球時報》訪問時表示,現在的香港需要更多理性、冷靜的思考。接著梁愛詩評價香港回歸15年來的法制發展時,指香港所謂「五十年不變」,並非「就是香港的一切事物停留在1997年6月30日,甚麼都不變就是成功」。她認為五十年不變是指,「中央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不變,並非香港的所有情況不變」,「法律制度本身就是不斷變化的」。

梁家傑粗口恰好用來罵他自己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公然粗鄙不堪辱罵梁愛詩:「佢係講法律制度,咁就狗屁不通,法律制度點會日日改變?邊個話畀你聽法律制度會改變?就算我]祖國麊k律制度都唔會改變啦。」公民黨議員湯家驊聲稱,梁愛詩的言論影響司法獨立,並且故意發表言論令社會對法官存在藐視、侮辱或失去信心也可能違法,促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回應是否有人違犯藐視法庭罪云云。

 公民黨一眾大狀扮「朕即法律」化身,但講起法律制度來卻違反法律常識。按照常識,無論是香港和國際社會的歷史事實都充分說明,法律制度不可能一成不變,會因時代發展而變化。哈佛法學院歷史上履職時間最長的院長龐德(Roscoe Pound)指出:「人們必須根據法律所應調整的實際生活的變化,不斷對法律制度進行檢查和修改。如果我們探尋原理,那麼我們既要探索穩定性原理,又必須探索變化原理。」擔任過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著名法學家卡多佐(Benjamin Nathan Cardozo)亦指出:「法律的確定性並非追求的唯一價值,實現它可能會付出過高的代價,法律永遠靜止不動與永遠不斷變動一樣危險,妥協是法律成長的原則中很重要的一條。」龐德與卡多佐的著名論述,證明梁愛詩所說「法律制度本身就是不斷變化的」,是正確無誤的觀點。梁家傑辱罵梁愛詩的那句粗口:「佢係講法律制度,咁就狗屁不通」,恰好用來罵他自己。

梁家傑既缺乏基本常識又別有用心

 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曾生動地論述:「《基本法》就像為香港特區建造了一套完整的骨骼支架,我們要用實質的經驗、本地的立法、法院判案的法理材料去長出肌肉和經脈,使得整個身軀得以發展完備。」2009年4月6日,時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李國能在第十六屆英聯邦法律會議(香港)開幕禮上發表演辭也提到:「在不同的普通法適用地區中,普通法都沿著不同的軌道而演變……世界上沒有一致的普通法,也沒有單一的普通法制度。」事實上,普通法法系的國家進入20世紀以來,其普通法制度變化最顯著的特徵是,制定法大量增加,不少人更加強調制定法優於判例法,認為判例法不能違背制定法,制定法可以修改和廢止判例法。

 梁家傑雖為資深大狀,他那句「邊個話畀你聽法律制度會改變」真是自暴其醜。若不是缺乏基本常識,就是別有用心。正如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指出,「五十年不變」是指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不變,並非香港所有情況都不變,他炮轟公民黨等若非「原教旨主義」,就是存心不承認香港經已回歸,「詐傻扮懵」、「呃後生仔」及「砌梁愛詩生豬肉」。

 公民黨議員湯家驊對梁愛詩欲加之罪,暗示其違犯藐視法庭罪云云。湯家驊的恫嚇可謂貽笑大方。梁愛詩不過是就本港的司法制度發表一些意見,既不涉個別案件,也不涉法官判案,試問如何影響司法獨立?況且本港的藐視法庭罪早已過時。英國1981年已修改《藐視法庭法》,規定在下列情況下可以免責:(1)「合理注意」可免責,「不構成藐視法庭罪」。(2)「公正、善意」可免責。(3)「公共利益」可免責。在公民黨議員中,湯家驊這名龍頭大哥,素被譏為「湯大口」,經常異想天開、走火入魔,說話不經過大腦。

 梁家傑攻擊梁愛詩的言論形同向法律界開火、向港人最關注的法治宣戰云云, 這是典型的扮「朕即法律」恫嚇他人,圖造寒蟬效應。公民黨內一些大狀往往自以為他們才懂《基本法》、才有資格解釋《基本法》,他們攻擊、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和擁有釋法的最終權力, 並曾導演穿黑袍反釋法的鬧劇。這充分反映了該黨一些大狀自負、武斷以及「朕即法律」的心態。公民黨的所作所為,在不顧職業道德和操守、對抗憲制、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等方面,令公眾失望並引起質疑。

公民黨經常扮「朕即法律」

 人大於2007年12月對香港政制發展作出決定後,公民黨前黨魁余若薇煽動說:「人大決定,不是不可以改變。」梁家傑則叫囂:「就算『公投』有試圖推翻人大決定的效果,那又如何?」此為扮「朕即法律」對抗憲制一例;公民黨的訟棍濫用司法程序狙擊港珠澳大橋工程遭正義輿論斥責後,公民黨反誣批評者「破壞司法獨立」,此為扮「朕即法律」恐嚇市民一例。

 古人說「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討論問題應有君子風度,虛懷若谷,勿做惡意攻擊,或妄自尊大。然而公民黨既攻擊與其意見不同的人是「狗屁不通」,又稱「邊個話畀你聽法律制度會改變」。事實上,到底是誰「狗屁不通」呢?孔子說:「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老子《道德經》說:「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為天下谷,常德乃足,復歸於樸。」這些有益的格言,值得公民黨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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