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學修 全國政協委員
首階段政改諮詢已結束。接下來特區政府要認真聽取各方意見,擬定初步政改方案,將問題聚焦在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上。認真研究如何才能做到提委會四個界別人數均等,設置合適的入閘門檻,研究名額限制,確定提名委員會提名程序。然後將有關方案提供給本港各界、中央,進行嚴肅和有效的討論,協商出一個符合國家、香港市民利益,符合基本法框架的有效方案。
特區政府首階段政改諮詢,經歷了5個月的時間現已結束。按照有商有量的原則,來自社會上不同政治立場、政治背景、政治利益的團體、界別和社會人士,分別提出了不同的普選立場和主張。特區政府共收到了超過13萬份政改諮詢意見、方案和建議。這次政改諮詢,香港市民感受到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依法落實普選的堅定不移立場和最大誠意,香港市民對普選的落實也表達了最大願望。
中央有誠意 市民有期望
現階段社會對普選的理解和表述不盡相同,社會共識還存在一定的距離和分歧。因為這是香港歷史上第一次對普選的討論,不可避免要經歷激烈的討論過程。不過只要社會各階層都願意拿出自己的誠意,作理性深入的協商溝通,縮小分歧,減少矛盾,化解對立,那麼普選進程就會更順利,有望早日實現。目前社會上在政改的多方面問題上已經達成共識,足以證明,只要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框架內,在香港落實普選,是有條件和可能的。
應聚焦提委會組成的問題
至於如何落實普選,筆者認為核心和關鍵,是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問題。該問題包括界別劃分,提委人數,提名規則,正式候選人的產生等等。目前階段,這些問題的進一步諮詢討論有迫切需要。大眾關注焦點轉移到提名委員會的組成,這是特區政府下一階段政改諮詢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社會各界人士必須取得共識的關鍵問題。一而再地糾纏「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的討論,糾纏是否「符合國際標準」的討論,應該成為過去。現在有必要準備開始新的討論議程。筆者認為,普選必須涉及到的關鍵問題,即提名委員會的核心問題,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界別和提委人數。過去四屆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選委界別,分為四個界別,體現了均衡參與的原則,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同,是成熟可行的,社會上爭議少。如果提名委員會同樣採用四個界別,提名委員會委員控制在1200名,維持每個界別300名,符合中央提出「參照選舉委員會做法」的要求,是目前社會各界所提出的政改建議中最有希望達成的方案。
二、正式候選人人數。提名委員會作為整個機構進行提名,如果要兼顧參選人員的廣泛代表性,必須放開入閘門檻,讓入閘名額沒有限制;而出閘候選人則必須考慮名額限制的問題。究竟多少個名額才合理?答案因人而異。目前社會輿論偏向2至4名候選人。如果參照以往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2至3名的方案,那麼出閘候選人應控制在3名,這也是社會上較常聽到的聲音。日前有些團體提交的政改建議,出閘候選人的建議也是3名。由此看來,出閘3名正式候選人的建議,在目前有較強的社會支持度。
三、產生候選人程序。普選須依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規定,這是不容置疑的。儘管本港仍有小部分人對此還持有異議,但大多數人,而且是越來越多的人明白依法普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已形成社會主流意見。目前討論的焦點已經轉移到按照什麼樣的提名程序進行。民主選舉必須遵循民主的程序,即少數服從大多數的民主程序。另外,必須確定提名委員會是由委員會機構提名,而非由委員提名。這樣才能保證出閘的正式候選人具有廣泛的認受性,體現大多數人的意願。
第一階段政改諮詢已經過去,其間各界各黨派都各抒己見,百花齊放。接下來特區政府要認真聽取各方意見,擬定初步政改方案,將問題聚焦在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上。認真研究如何才能做到提委會四個界別人數均等,設置合適的入閘門檻,研究名額限制,確定提名委員會提名程序。然後將有關方案提供給本港各界、中央,進行嚴肅和有效的討論,協商出一個符合國家、香港市民利益,符合基本法框架的有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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