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明 立法會議員
在公眾和關注團體不停批評下,骨灰龕政策諮詢文件終於出台,縱觀整份諮詢文件,無論公營或私營骨灰龕的處理方法,爭議之處仍然不少。
在公營骨灰龕方面,增加供應和以更環保的方式處理(例如進一步推廣海葬)自然值得歡迎,但是,如果在新的骨灰龕位推行年期有限制的政策,讓它輪轉使用,必須要小心評估申請人和其家人的意見。尤其是那些現時並無家人的單身人士和貧困家庭,他們根本別無選擇,在不能負擔昂貴的私人骨灰龕位下,只能倚賴公營的供應,單身人士身故後,未必有家人協助續期,貧困家庭繳交管理年費會否造成不必要負擔?這些都是諮詢文件未有考慮的,如果因此把原屬他們永久骨灰靈位轉至公共儲存庫,帶來的負面情緒必須考量在內。其實,儲存庫只是漂亮化的名詞,說穿了還是與公墓無異,這樣子搬來搬去,是否對先人最尊敬的安排呢?筆者認為這是決策者在決定前,必須要審慎考慮的。
私營骨灰龕的問題則更為複雜,這一年政府的骨灰龕政策被猛烈批評,就是因為政府的規管太寬鬆和法律上灰色地帶太多所致,造成處於私人骨灰龕場所附近的居民困擾不已,甚至有些是在嚴重破壞當地生態,諮詢文件內的建議能否徹底解決問題,筆者至現在還是抱非常存疑態度。
政府面對最大的挑戰,是如何理順居民和商業骨灰龕之間的矛盾,即使未來可以制訂相應法例,建立完善發牌制度有效規管私人骨灰龕行業,但是,在現時與法例生效期之前,至少還有兩年多的時間,在這段空窗期,政府已在諮詢文件內指明,在新法例生效日期前,不會取締現有的營運者,以容許它們在未有牌照前暫時繼續經營。
這樣,政府的暫准建議其實是嚴重向私營骨灰龕經營者傾斜,未有照顧現有居民的意願,亦未有理會附近生態被破壞後的後果,即使是現時證實了違規的私營骨灰龕營辦者,當會在法例生效期前大肆宣傳,招徠消費者光顧,製造既成事實,到了有大量先人的靈位被安放於私營骨灰龕後,政府到時根本難以取締。
筆者認為,政府現時的建議並未能好好疏導現有居民的情緒,政府必須要重視他們建議的「先申請、後經營」的意見,如不聞不問,只向違規的經營者大開綠燈,當會造成官民之間的進一步對立,非為政者應有的取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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