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 旋
無論你有沒有孩子,在日常生活中總有以不同身份接觸小朋友的機會,可能是爺爺、xx、公公、婆婆、姑姐 ......等等。與小朋友相處時,到底你在「關愛」還是「溺愛」他們呢?你是否是「港孩」產生的其中一個元兇呢?
曾聽過一個關於「出門口」的真實事件:婆婆說孫女每次出街前不是討糖果吃就是要求帶很多玩具,沒有二十分鐘都不能順利離開家門。很多時因為趕時間,婆婆惟有滿足孫女要求,只能跟孫女說「下次不能這樣」。最近孫女的「對抗」愈見嚴重,使婆婆很心煩。錯在哪裡?就是婆婆「獎賞」了孫女的不當行為,更準確說是「賄賂」她,令她短暫停止不當行為。錯誤的處理方法,致使她變本加厲,最終變成溺愛孫女。其實要關愛孫女,婆婆就不能以「趕」為理由,滿足孫女無限要求,成人的行動往往給小朋友「啟示」,繼而增強了不當行為,孫女會誤以為出門是討糖果吃的最好時機,因此每次出門都要吃糖果。成人很多時面對小朋友都怕麻煩及無耐性,因此就會用賄賂、給好處的方法把事情「解決」,事實是孩子的不當行為並沒有給適時糾正。事事順從孩子,滿足孩子所有的需要,在成人庇蔭下,這些孩子逐漸形成「我想要什麼,就一定能得到」的思維邏輯,這種愈來愈強烈的自我中心意識,使同伴漸漸遠離了他們。如果長期缺少同伴交流,這些孩子在人際交往方面的發展會遇到一定的障礙。從表面上看,家長很愛孩子,但從終身發展來看,其實是害了孩子。
在上面提到的「出門口」情況下,婆婆可以先裝糊塗、故意忽略孫女的要求,讓孫女發現要求不得要領,直到孫女放棄無理要求時,婆婆應給予口頭讚賞,例如:「你今日很聽婆婆話,婆婆很開心,今晚一定要告訴爸媽!婆婆知道你每天都能一樣乖!」記住堅持及做法一致的重要性,我們才能有效改善孩子的不當行為。要溺愛孩子不難,但要關愛他們,使他們健康快樂地成長卻一點都不容易。無論你是何種身份,面對小朋友時,千萬不要掉以輕心,把他們寵壞了,害了他們,壞了香港的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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